第三部分 解决方案

GG股份利用资金、社会资本、智力、管理、模式、产业视野、人才、渠道、资本运作经验优势进行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运作“华侨茶场”成立GG股份,发育成熟的茶业品牌运营体系、渠道销售体系,形成强大的可对外输出的运营能力。通过能力输出和资本并购的形式,整合GG镇及JJ市优质茶资源,通过专业的品牌运作和资本运作,打造品牌运营型和资本控股型的控股集团,提升GG镇乃至JJ市茶业整体水平。

为了建立有机茶园标准示范,采取向政府租赁茶园的自有模式;对愿意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的种植大户和合作社采取入股模式,对不愿意入股的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对大量的散户采取随行就市收购模式,企业集中规模化收鲜叶进行初制加工。与各个利益相关者签订相关合同,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原则是自愿进出、专业分工、互利共赢。GG股份以农民利益为中心,以政府和法律为底线,以企业承担市场风险为保障。如表7-5所示。

表7-5茶园合作模式

性质

占比

整合方式

自有茶园型

10%

自有模式:与政府承包N年,如果需要处理现有种植户与政府的合同关系就妥善补偿处理。不需要处理种植户与政府合同关系的,就直接与政府签订承包协议。企业自主聘请技术和管理人员,完全实行企业化运作

紧密合作型

40%

股权+农户/合作社模式: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或10户合计100亩的标准建立的合作社,采取入股方式,使茶农变成龙头企业的股东,公司化运作、市场化经营,种植户有权分享经营所得

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与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植户或20户合计100亩的标准建立的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统一规划和管理,使种植户变成龙头企业的合作伙伴,保底收益,优先收购

松散合作型

50%

茶青协议收购模式:签订年度收购框架合同,按照企业的采摘和管理标准,收购价格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出5%~15%

不签订年度收购合同,随行就市收购

自有茶园模式:政府出面协调,处理现有种植户与政府的承包协议补偿,然后企业与政府签订N年的长期租赁合同,企业长期拥有经营权,企业自主聘请技术和管理人员,完全实现企业化运作。具体见附件:《企业与政府土地承包合同》。

入股模式: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或10户100亩的标准建立的合作社入股企业。使种植户变成龙头企业的股东,种植户有权分享经营所得。农民以茶园入股,由企业按照生态茶园建设模式,集中统一连片改造,每年获取的利润部分返还给入股农户。具体见附件:《种植户与企业入股合同》。

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推行土地流转,以每亩每年或者每亩一次性支付收购的办法签订M年流转合同。签订订单生产合同,农户建档发卡统筹管理,以村社为单位,分组别建立农户花名册、农事档案、详细记载,建立一套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实行定点定时全面监管,严格按签约责任执行,并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形成以合作社、片区组长直属管理网络。具体见附件:《企业与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

茶青随行就市收购模式:一部分签订年度收购框架协议;另一部分不签订年度收购协议,随行就市收购。具体见附件:《企业与种植户收购合同》。

为了解决资金和人才难题,拟成立一个GG茶产业引导发展基金。站在GG茶产业的高度整合JJ整个茶产业资源,具体如图7-5所示。

图7-5 GG茶产业引导发展基金

茶产业基金设立和运作是带动政府资源、银行资本、社会资本和人才队伍进入的最有力杠杆。针对茶业的行业现状,金融创新是茶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产业基金是聚政府资源、资本和人才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其规范和专业特点有利于政府资源和资本的落地,其市场化运作和激励机制的特点有利于吸引高端优秀人才的加盟,其股权投资模式有利于为茶企改善财务结构、放大融资能力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以茶产业基金为支点,带动资源、资本、管理和人才跟进,以区域茶业龙头为重点扶持对象,全新打造一条安全高效的茶产业链,不仅惠农惠企实现企业和合作社共同致富,也是茶叶食品安全保障的根本出路。具体做法如下:

1)基金运作周期:N年;

2)政府引导资金:作为社会资本和后续银行资本的杠杆,劣后于社会资本受益,即在基金到期清算时,社会资本优先收回本金和年回报,然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基金剩余净收益;

3)基金管理公司:由咨询机构派出茶业专业管理团队、金融机构派出资金管理团队共同组建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收支执行情况和日常事务进行管理,负责基金投资的选项、决策和投后管理。按基金管理的国际国内惯例,茶业基金每年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于管理公司的日常开支,基金投资收益小部分作为管理团队的业绩奖励;

4)金融机构茶业金融中心:担当基金资金的监管角色,根据基金投资茶企业的财务和资信情况,配套为茶企提供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放大茶企的资金倍数;

5)金融机构茶业科研服务有限公司: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种植和生产加工的技术支持;

6)咨询公司:为基金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营改进、管理提升、上市辅导和人才培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