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区一:经营计划与合同无关

有些缺乏基本管理体系的经销商,与厂家签订合同之后就不管不问了,经销商老板有时候连基本的业绩指标都记不清楚,可能一直到年终时才翻出来合同看下是否达成了年度业绩目标。这种类型的经销商,普遍认为公司规模小,还没有走向正轨,经常按照自己的直觉开展工作,经营管理与合同条款两张皮,这样经营结果就可能偏离业绩目标。

合同中达成的年度业绩目标,即是经销商总体的业务方向,经销商要全力以赴完成。合同中界定的考核条件,如返利条件和单项奖励条款,为经销商指明了细分的具体目标和方向。合同中设定的一些业务管理对接条款作为日常工作开展的基本规范,经销商必须遵照执行。因此,经销商的年度经营必须结合年度合同开展,才能保证厂商合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