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会计要从“管理”出发 1:08:54

集团化或多地经营企业需处理法人主体与内部管理主体的差异,核心要点如下:

法人主体的必要性:法人口径需建立完整会计体系,用于报税、贷款、数据报送等对外事务。

1.内部管理的特殊性

l  跨法人合并管理:如上海、昆山两工厂均生产挖机(不同法人),因管理班子同一,需合并为经营主体评价,而非按法人拆分。

l  法人内部分拆管理:若同一法人(如昆山工厂)涉及不同业务(挖机、履带起重机),需拆分为利润中心,按业务逻辑重组管理单元。

2.管理会计的优先级

l  战略、预算、分析、考核需以经营主体(利润中心)为核心,而非局限于法人结构。

l  案例:稻盛和夫要求财务报告从法人视角转向经营视角(如阿米巴单元),解决法人报表看不懂的问题,支撑内部管理决策。

3. 内部标准严于外部标准

l  折旧与坏账计提:外部准则(如设备十年折旧、应收款 5% 坏账率)可能与企业实际不符(如芯片设备三年报废、逾期 180 天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需在管理报表中按内部真实情况调整,确保成本利润核算准确。

l  营业内外区分:政府补贴等非经营性收益可计入法人报表,但评价业务单元时需剥离,聚焦经营性利润。

4.两套报表的必要性

l  法人会计报表:满足外部合规要求;

l  经营管理报表:按利润中心口径编制,反映真实业务逻辑,尤其适用于集团内上下游交易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