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欣赏一个贤人,不只是给他好的待遇,更应从人格上尊重他,敢于重用他。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biāo)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
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托”指寄居。当时有一些士人,还未出仕,没有固定的职业,便投靠在诸侯的门下,靠诸侯的赏赐来维持生计。儒家对这种做法是反对的,万章问:“士人不能寄居在诸侯那里生活,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不敢也。”为什么呢?“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因为按照礼的规定,一个诸侯失去了国家,可以到别的诸侯国寄居生活——这种事情在春秋时期经常发生,一个国家出现了政变,或者出现了内乱,国君被赶跑了,逃到别的国家去做寓公。《左传》里有很多记载,这是符合礼的。但是一个普通的士人也寄居在诸侯那里生活,这是不符合礼的。
万章又问:“君馈之粟,则受之乎?”国君送来了粮食,你接受不接受?孟子说:“受之。”当然要接受了。万章又问:“受之何义也?”接受又是什么道理呢?孟子说:“君之于氓也,固周之。”“氓”指从外地迁来的百姓。“周”是周济、接济的意思。国君对迁来的百姓,当然要给予接济。他们从别的国家来到我们这里,生计暂时解决不了,需要帮助他们。
“周之则受,赐之而不受,何也?”前面说了,“士之不托于诸侯”,士人不能寄居在诸侯那里,不能靠诸侯的赏赐生活,所以,对于诸侯的赏赐,士人是不应当接受的。所以万章问:“国君接济就可以接受,而赏赐却不能接受,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不敢也。”万章继续追问:“敢问其不敢何也?”老师,我想问一问,不敢这样做,是什么原因呢?
“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孟子说,如果是为人看门、敲更,这是固定的职业,是可以接受国君俸禄的。如果没有固定的职业,寄居在诸侯那里,接受国君的赏赐,人们会认为是不恭敬的。有劳才有得,若没有固定的职业,没有为国家提服务,无所事事,却接受国君的赏赐,这样做就不对了。所以接济和赏赐是不同的,接济是特殊性的,确有困难就可以接受;赏赐则是一般性的,无功就不受禄。
我们读《孟子》,就会发现,孟子多次与人讨论过类似的问题。如《尽心上》13.32章,“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你们这些君子、儒生,好像什么也没做,没有耕田种地,却接受别人的奉养,这是为什么呢?之所以提出这种质疑,出现这种讨论,主要是因为战国时期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有一批士人,也就是知识分子脱离了体力劳动,不再从事具体的生产劳作,却接受社会的奉养,好像在白白吃饭。在13.32章,孟子主要是为士人“不耕而食”的合理性进行辩护,认为士人治国安邦,传授学业,同样有益于社会,受人奉养是完全合理的。但在本章及《万章下》的其他各章,则是对士人自身提出要求。这两个主题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前者是对社会而言,要求承认士人的作用和贡献,以及“不耕而食”的合理性;后者则是对士人而言,强调一个真正的士人是有原则的,是应该严格自律的。不能因为受人奉养,便降低对自己的要求;不能因为身处穷困便不顾尊严,去接受不该接受的赏赐。
万章问:“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国君出于接济的目的,馈赠粮食,就可以接受,但不知是否可以经常这样做呢?只要国君有馈赠,我们就可以接受,是不是这样呢?对于万章的问题,孟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讲了子思与鲁缪公的交往,这是孟子常用的表达方式。有时讲半天道理,不如一个故事生动、具体,这就是“近取譬”的优点。
“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鲁缪公对于子思,经常派人去问候,经常派人送去熟肉。“亟”是屡次、一再的意思。“鼎肉”是煮熟的肉。因为用鼎来煮,所以称鼎肉。这说明鲁缪公主观上对于子思是很尊重的,但是他尊重子思的方式有问题,结果惹得子思反而不高兴了。
“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卒”,最后、终于的意思。“摽”读biāo,挥而使去,驱赶的意思。最后子思终于忍不住了,把使者也就是缪公派来送熟肉的人赶出大门之外,对着北面磕头作揖表示不接受。
稽首是古代的一种跪拜礼。《周礼》说古代的跪拜礼一共有九种,称为九拜,甚至时至今日,我们还有说三叩九拜的。其中稽首是最隆重的一种,主要用于臣子拜见君王。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在地上,左手覆盖右手,拱手于地,放在膝前,手不能分开,头慢慢伸到手前面的地上,头碰到地面后要停留一会。据贾公彦的解释,“稽”是稽留的意思,“头至地多时,则为稽首也”。相比较而言,九拜中的第二拜顿首,也称“稽颡”“叩颡”,其形式如同稽首,但头触地后立即抬起,不在地面停留,所以就不如稽首隆重,一般用于地位相等或平辈人之间。
“再拜”,拜两次。这里“拜”的含义比较具体,是指九拜中的第三拜——空首。行礼时,施礼者身体也呈跪姿,先跪再拱手,然后俯下头,但不接触地面,与心齐平就可以了。“稽首再拜”,先稽首,然后空首两次,称为是凶拜,表示不敢授受国君的赏赐。反过来,“再拜稽首”是先空首两次,然后稽首,这是吉拜,表示愿意接受国君的赏赐。所以子思是用“稽首再拜”的凶拜,表示回绝缪公的赏赐。
在这里我们注意,古人行礼时是跪在地上的,这并不是说古人的奴性强,喜欢见人下跪,而是与当时的生活方式有关。春秋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地面类似日本的榻榻米,平时就是跪在地上的,所以行礼时也以下跪为主。后来生活方式改变了,有桌子、椅子了,平时也是站着的,这时再下跪就没有必要了。康有为曾说:人不下跪,天生此膝何用?这,就是奴性十足了。
“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伋”就是子思,姓孔名伋,子思是字。子思说:“我今天才知道,鲁缪公原来是把我当犬马一样奉养。”为什么呢?因为按照古礼,国君给你送来粮食、熟肉,接受之前,你要磕头行礼,表示感谢。可是你今天送几袋米,明天送几块肉,我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要不停地磕头行礼来感激涕零,我的尊严何在呢?我子思岂是嗟来之食之人?你一个国君,手里有点资源,就可以这样羞辱一个士人吗?既然士人的目标是行道,首先就要有独立的人格,人格尊严都不存在了,哪还有可能去行道呢?恐怕最后只能成为蝇营狗苟之徒,仅仅是为了混碗饭吃,进而为了高官厚禄,如此而已。怎么可能坚守自己的理想呢?
在孟子的时代,儒学还没有体制化,没有官方化,士人有相对的自由。在这个时候,孟子就告诫士人要保持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意志,不能被权力异化,不能向权力缴械投降。因为士人出仕就是要改造社会,规范权力,造福民众,如果独立人格没有了,哪还有精神动力去改造社会呢?一旦儒生被权力异化,被体制化,就失去了改造社会、规范权力的理想和冲动了。甚至一旦儒生在体制内如鱼得水了,可能根本就不会想着去改变它了。可是,孟子的担忧最后还是变成了现实。随着儒学体制化、官方化,大多数儒生都被权力异化了,很多人出仕就是为了高官厚禄、富贵显达而已。
“盖自是台无馈也。”“台”读sì,通始。马王堆帛书《老子》中,“始”就写作“台”。子思发了一顿脾气之后,鲁缪公从此才不馈赠了。所以说,“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你欣赏一个贤人,可是既不能重用他,又不能奉养他,能说是欣赏贤人吗?如果你所做的只是今天送点粮食,明天送点熟肉,想以此表示你的关心,表示你在维持我的生计。然后对于士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士人的独立人格就不存在了。而一个士人没有了独立人格,与行尸走肉就没有差别,甚至不如一个普通的百姓。这时你如何能承担起行道、改造社会的责任呢?
万章又问:“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老师,我想问一下,如果国君想奉养君子的话,怎么做才能算是奉养呢?怎么做才算是合适的呢?
孟子说:“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将”是送的意思。“之”是代词,指粮食。“再拜稽首”是吉拜,表示对国君的感谢,不同于下文的“稽首再拜”,后者是凶拜。以国君的名义送去粮食,君子再拜稽首,表示感谢,然后再接受下来。
“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一开始是以国君的名义馈赠,之后就派廪人,也就是管粮仓的小官送去粮食,派庖人,也就是厨师送去熟肉,这时就不再以国君的名义了。如果此时还以国君的名义来馈赠,士人就要“再拜稽首”,不断地磕头行礼,然后接受赏赐,这对君子就是羞辱了。所以第一次馈赠可以国君的名义,之后就不可以了,应派个小官吏去,这样士人不用磕头行礼了。
“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仆仆”,劳顿、麻烦的意思。“尔”犹“然”。子思认为,为了那么一点点熟肉,让我辛苦地一次次跪拜行礼,这不是奉养君子的做法。你送一点吃的,我就要不停地感激你,不停地磕头行礼,这是对君子的不尊重。所以缪公对于子思,较之尧之对于舜,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尧是怎样对待舜的呢?尧是天子,舜是寒士,耕于历山之下,是普通的农夫。但是尧一旦发现舜是贤才,就让自己的九个儿子去侍奉舜,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百官牛羊粮食都完备,在田野中奉养舜。不仅让自己的儿子侍奉舜、女儿嫁给舜,还让百官带着牛羊、粮食也去侍奉舜。
“后而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然后举荐舜到很高的职位——实际是让他做了天子,这才是王公尊奉贤人的做法。
我们可以看到,孟子在10.6章实际谈了两方面的内容,既谈到对士人的要求,也说到对王公的期望。对于士人,孟子强调人格独立的重要性,反对在经济上依附于诸侯。“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唯能”,没有固定的产业而有固定的人生志向,这只有士人可以做得到。为什么只有士人可以做到呢?这是他们特殊的身份和价值追求决定的。
余英时先生写过《士与中国文化》一书,对士或者说知识分子做了考察。根据西方学者的研究,知识分子不是说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例如学习过化学、物理或是经济学,就可称为知识分子了;所谓的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工作之外,还能够超越个人包括其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本身具有一种宗教承当的精神。在西方,这种类型的知识分子是近代才出现的,但在中国则出现甚早,士就具有类似西方知识分子的性格,作为一个承担着文化使命的特殊阶层,士自始便在中国史上发挥着知识分子的功用。而士的这种精神品格和文化担当,与孔孟等儒者的规定和塑造是分不开的,孟子对独立人格的强调,对出仕之道的关注,都可以从这一点去理解。
对于国君、王公大人,孟子希望他们能够从人格上尊重贤人,不仅要养贤,更要尊贤、用贤,知人善用。如果你欣赏一个贤人,不只是给他好的待遇,更应从人格上尊重他,敢于重用他。这方面的典范就是尧,尧不仅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舜,还把天下禅让给舜,让舜从一介平民一跃登上天子之位,得以施展才干、抱负,置身圣王之列。
《孟子》多次提到尧举荐舜的故事,本章也是,这个故事当然是有来源、根据的,比如《尚书·尧典》,但里面的很多细节,我想应该是儒者尤其是孟子编造或者说丰富起来的,目的是为后来的国君树立一个榜样,希望他们也能像尧一样,尊重和任用贤者,反映了士人在权力面前的一种自恋心态。
儒家虽然主张“士志于道”,认为士人出仕是用道去规范权力、引导权力,但出仕本身又不能不依赖权力,行道也必须凭借权力,因而权力面前难免产生这种矛盾、复杂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