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身境观点

朱熹谈即物穷理,不是要别立一种认知的、理论的道理与研究态度,而仍是在以实践为主导的传承与场域,谈论待人、处事、接物,以及如何做出合宜表现的能力。以下二则谈话颇能定下格物的实践意涵(为了方便行文,以下所节录的谈话都给予编号):

(1)不是要格那物来长我聪明见识了,方去理会,自是不得不理会。(朱子语类卷第十五大学二经下,页290)

(2)所谓格物,只是眼前处置事物,酌其轻重,究极其当处,便是。(朱子语类卷第十五大学二经下,页294)


在此,值得多加注意第一则话语里「不得不」可以有两层意思:实践要求的层次与当下行动的层次。在实践要求的层次上,「不得不」相当于「必须」,意味着在实践场域里要有恰当合宜的表现,就必须理会格物的事,必须下格物的工夫。在当下行动的层次上,「不得不」意味着假使不去格那物,就不会有当下这行动;亦即说,格物是当下行动成为该当下行动必要的维度。第一层次的意思容易明白,第二层次则不是那么直接明朗;在下一节的例子检阅里,将对第二层次做进一步的说明。

第一则谈话明白地说格物不是为了增长见识与聪明(虽然格物能增长见识与聪明),第二则谈话则明明白白地将格物放在实践的脉络里。格物本身就是一种实践的表现,它要求由合宜地斟酌并处置眼前的事物做起。两则谈话合起来阅读,意味了格物是工夫,同时也是目的。504说它是工夫,因为下工夫才能达成致知的目标。说它同时是目的,因为格物不只是当事人做事时不得不有的维度,也是当事人在行动中总必须持守改善的目标。工夫与目的同时在实践的场域中表现出来,只是有做得比较好或比较不好,工夫下得深或仍下得浅的差别。因此,假使将认知与行动分两段看,而将格物放在第一段的认知,在对事物有恰当的认知后才有所行动,那其实是没有掌握到以实践为主导的格物意涵──格物是切身就事物去做,而在做中调节自家对于事物道理的理解。在此意思上,「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朱子语类卷第十五大学二经下,页292)。

《语类》有一则由行动表现来形容格物致知的谈话:

(3)未知得至时,一似捕龙蛇,捉虎豹相似。到知得至了,却恁地平平做将去,然节次自有许多工夫。(朱子语类卷第十五大学二经下,页297)

「捕龙蛇」、「捉虎豹」都是扣连着身体的感觉与动作,以及情境的形容方式,它们点出形势紧绷的身境感觉。有了此初步对于身境的描述,接下来便很自然地当从身境观点解读「平平做将去」的意涵:一种身境皆平实舒缓而工夫节次仍确实分明的实践过程。格物致知中所获得的知,或者说,即物穷理下对于理的掌握,无论是在初步或圆满的阶段,都是情境中自家切身的感觉与体会。

以上三则谈话,初步定下了本文由实践与身境观点,来阐述即物而穷其理的格物意涵。由此观点看,如果将认知与做事分两段,而把格物放在第一段的认知上,是错解了朱熹以实践为主导的格物意涵。下一节由身境观点进一步谈格物的对象以及所要理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