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离婚了,配偶是否有权主张分割股权呢?可以从婚前股权和婚后股权两个方向来做判断。
一、如果是婚前拥有的股权
1.其中的被动收入和增值部分,离异配偶无权主张分割;
2.其中的主动收入和增值部分,离异配偶有权主张分割。
二、如果是婚后拥有的股权
1.如果是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一般采用平分的原则。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离异配偶主张分割公司股权需根据是否获 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判断,采有“内部股东优先”的原则。
(1)如果是夫妻两人公司,工商注册丈夫持股70%,妻子持股30%,离婚后夫妻各分割50%。
(2)夫妻以一人名义与他人合伙。原则是“夫妻共有股权,离婚后一人一半”。进一步处理起来时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夫妻一方原来不是公司的股东,夫妻之间转让股份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公司,甲持股50%、乙持股30%、丙持股20%。假设甲要和自己的妻子丁离婚,首先确定的是甲持股的50%,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但是,妻子丁不是公司股东,如何将这25%股权转让给妻子丁呢?再假设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格为50万元,就会有三种不同的解决办法:
第一种,如果甲愿意购买,则甲给前妻50万元购买,夫妻双方内部协议转让,这种做法最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如果甲不愿购买,但是乙、丙愿意购买,则购买方支付给丁50万元购买;
第三种,甲、乙、丙都不愿意购买,则甲向妻子丁无偿转让25%的股权。
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由甲购买,保持原有大股东的地位不变,否则,公司未来可能会出现“股权之争”的情况。
(3)夫妻两人共同与他人合股投资。首先是共同股权,离婚时一人一半。多出资的一方无偿转让给另一方,其他股东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一说。如果夫妻之间不能继续共同经营,最好的办法就是退出一方将相应部分的股权转让,夫妻之间的另一方或者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合伙制企业的夫妻共同股权处理
处理的办法与有限公司的方法类似。可以分两种情况:①夫妻双方都是出资人;②夫妻一方是出资人。
(1)夫妻双方都是出资人
双方离婚时,协商不一致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按照一人一半来分割。
(2)夫妻一方是出资人
夫妻双方协商,可以将出资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给另一方。但能否转让成功,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则接收方成为新的合伙人。
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一致同意,又分三种情况来处理:
第一,不同意转让的合伙人愿意购买离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则离婚合伙人退伙,夫妻双方分割转让得到的货币资产;
第二,不同意转让的合伙人,又不愿意购买离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则离婚双方获得部分退还财产,然后分割;
第三,不同意转让的合伙人,又不愿意购买离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按照法律,视同“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总之,要正视公司创始人的婚变及其带来的财产纠纷,准备好相应的对策,把对策写进投资和重组的交易文件,规避潜在风险,使各方利益得到保证。
【做小结】
创业起步肯定跟夫妻店有关,这样会一定会引发系列的风险,投资人对于夫妻股权关系是有谨慎态度的,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企业最好让其中一方彻底退出公司股东位置。对于夫妻离婚后,对于企业所产生的影响,重要的是对于股权划分等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