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来说,做并购一定要防止内幕交易,因为一旦发生了内幕交易,可能直接导致并购重组被叫停,相关人员被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曾经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因为在筹划重大事项前内幕交易了自己公司的股票、泄露了内幕信息,于是被判刑三年,十多个亿的交易方案在已经被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也不得不放弃实施。他利用内幕消息一共炒股两次,一次赚了500万元,一次还赔了10万元,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但是这样的事情还真不是个案。
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停牌前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跌幅超过同期大盘涨跌幅20%)的,还要求申请人对其自身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进行充分举证,并要求律师等中介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就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参数取值等是否存在重大矛盾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