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一般指已上市公司或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某个子公司从母公司中独立出来进行IPO。2019年12月13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为A股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境内上市提供了依据和政策支持。以A股为例,目前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分拆子公司创业板上市。
分拆子公司新三板挂牌。
分拆子公司直接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分拆子公司通过红筹架构(VIE架构是红筹架构的一种)在境外上市。
分拆可能带来一些理论上的经营好处,例如管理机制的改善,子公司的品牌提升。对于可以实施分拆的主板公司来说,这一政策为其提供了资产增值的机会。母公司可以将某些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但暂时未达收益期的项目在证券市场套现。虽然分拆前后,对于母公司的利润并无确定性的改善和变化,但母公司资产价值得以重估,并具有高价套现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的作用5。
1.分拆上市的条件要求
母公司相关要求: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母公司净利润累积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子公司相关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另外,2019分拆规定不适用港股等其他版块上市分拆回归A股。
2.分拆上市的交易流程
图6-11 分拆上市的交易流程
另外,在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上,分拆新规也均作出详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