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依然不必用论兵的方向解读,还是在谈哲学问题,与前一章谈“民之不畏威”一脉相承,此处是谈“勇与敢”的关系。畏与勇,显然是民性的两种相反的特性,故谈完畏后接着谈畏的反面:勇。不少注释者将此处理解为所谓的老子的“崇尚柔弱”的一个证明。真是奇怪,有些人怎么能睁眼说瞎话2000多年也不觉得自相矛盾呢?
老子说了“柔弱胜刚强”,就是“柔弱哲学”吗?为什么只看到柔弱,没有看到关键词“胜”呢?我能胜你,用柔弱胜你的刚强,这叫崇尚柔弱?拜托多读几遍,这是崇尚“胜”好吧?我能用柔弱胜你,为何要以刚强对刚强呢?那是蠢人之所为。
古龙《欢乐英雄》里的王动对被他打败的人说:你败得不甘心是不是?因为我用的不是真功夫。告诉你,若用真功夫就不算真本事了。我打架从来也不用真功夫的。
对于老子柔弱胜刚强的解释,古龙这句话才是正解:为什么要用刚强胜刚强?我就用柔弱赢你的刚强,不服吗?可是我胜了。那么,本章的“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是在推崇“活命哲学”,去掉勇敢而留下不敢吗?
不用长篇大论,这两句的主体都是一个字“勇”,是在阐述勇在两种境况下的结局,就是说,勇猛的性格,要分别对待两种情况,一种是过于胆大,无所顾忌,这是危险的,会死得快;另一种情况是有所顾忌,这样才能活得久。这两句话里首先肯定的是勇这个品性(德之一种),只是提醒要注意如何去运用勇,怎么能叫推崇柔弱的保命主义呢?
老子接着说,“此两者,或利或害”,很多注家简单地沿着前面错误的认识,把这句话理解为肯定勇于不敢则活为利,勇于敢则死为害,这是典型的错上加错。 这句话用或利或害,意思明显是指前面这两种情况都是利与害各半,即孙子所说的“杂于利害”,而不是绝对的一者为利、另一者为害。也就说说,老子对于勇于敢则杀以及勇于不敢则活这两个情况,也是以利害参半视之。
因之才有下一句话:面对这个利害参半的情况,谁也不知道上天给一个活路、另一个死路,究竟是什么原因?“天之所厌,孰知其故”是一个设问句,表示作者也并不确定出现前述两种情况的原因,甚至未必认同这种天之所厌。但既然事实或者现实如此,又不得不清醒认识。
既然天之所厌、不知其故,那就谈谈天之道吧,天道还是清楚明白的:善于胜利的是用不着去战斗的,这在孙子“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得到更深入的阐述。擅长得到响应回应的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喋喋不休并不能让人信服。你说得口沫横飞,可是听的人却如木头无动于衷。
前来追随你的并不需要召唤,这不是什么玄虚的事,你若清香,蝴蝶自来。对于得道玄德之人,一定会自动获得他人的追随。善于谋划的并不需要斤斤计较,而是在不经意之间就安排好了一切。
上述四种“天之道”的表现,与老子对道与德的一贯思想是吻合的。天道如此,就像一张天网,看起来有很多漏洞,可是没有一个人不在此天网之中,一个也遗漏不了。这是对天道适用于所有人的“诗化式”表达。
要纠正此章误读对老子思想的歪曲:老子对于勇这种品德,是积极肯定,而不是否定的;老子此章与保命哲学、活命哲学、崇尚柔弱等沿袭2000多年的曲解没有关系。
给老子戴上“柔弱哲学”的帽子,完全是歪曲,而且是连语法逻辑都不顾的低级错误。出现这种低级歪曲的解释只有一个: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老子的不争、不战、不言、弗召、繟然,难道是怕争、怕战、怕言、怕召、迂阔吗?显然不是,老子不争不战的落点是善胜、善应、自来、善谋。重点是善胜,而不是畏惧与退缩,也不是蛮战。
不要看到“柔弱胜刚强”就想当然地认为老子推崇柔弱、否定刚强。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的意思非常清楚,要点在于一个“胜”字,而不是柔弱,也不是刚强。既然柔弱都能胜你的刚强,为何还要去刚强呢?告诉你,我打架从来也不用真功夫的,若用真功夫就不算真本事了。
胜利者用什么方式胜利,是不需要让失败者认同的。这不是老子的狂狷或蛮横,而是大道之用、玄德之果。您还不要不服气,再来一条: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这个铁律,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人人有份,一个也漏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