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尚无退市的具体案例。依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可知,科创板严格实施退市制度,体现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和严格执行的特点。科创板退市制度严格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对交易量、股价、股东人数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终止上市。优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科创板股票不适用于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关于连续亏损终止上市的规定;对连续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实施终止上市。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依法坚决终止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触及退市情形规定,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退市程序启动。一旦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将被冠以“*ST”字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如要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不适用于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暂停上市的规定,应当退市的直接终止上市,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但科创板保留退市整理期,对于各类退市情形,均给予投资者30个交易日的退出窗口期。
下面来详细阐述科创板股票的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