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义

此章是《老子》一书里最精彩,也是最出彩的一章,但还是多有误解之处,主要集中在一个焦点问题上:对天之道的认识。老子此章里明确列举了天之道与人之道的差异,但是,天之道是老子此文里的最高之道吗?

请看下面一句:夫孰能有馀而有以取奉于天者?唯有道者乎!很多注释者把“有道者”等同于遵守“天之道”的人,却忽略了此句文本里的“有道”之道,并不是指“天之道”,而是老子思想体系里的另一个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篇第二十五章)。

这涉及一个重要的对老子思想的理解:老子眼里的天,包括天道(天之道),并不是后世认为的道的“顶级”,而是比自然、道低两级,比人、地高两级的一种中间之道!在老子的思想系统里,天道还不是最高的道,只是道的一种形态,比人之道、地之道高,却比自然与道本体要低。

方立天《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天道篇)》指出:天虽在《老子》书中具有主宰的含义,但在《老子》哲学逻辑结构中,其最高范畴是道,而非天,天是从属于道的。道实际上是排斥天,以取代天的地位的一种尝试。

上述评论,在《老子》一书的逻辑结构中,天是否有主宰含义、道是否是最高范畴、道是不是要取代天,还可商榷,但指出天从属与道,则是符合老子思想本义的。

老子为什么能平静地将人之道与天之道做比较,正是因为老子心目中还有比这两者更高的规矩,也就是“有道者”(圣人之道)的德性比天之道更高,所以老子说的“唯有道者”,而不是“得天之道者”。

这就是“以老子解老子”,即要在老子全文的概念系统里去理解每一章的意思,如果失去了老子全文的基本框架,对老子很多关键章节的注释理解就会出现较大偏差,特别是以后世形成的观念、包括文字意思去套用在老子身上,本章举出的天道之例,就是其中最重要误读之一。

“天”字单独出现在《老子》(通行本)书中,只有10次,天下一词出现56次,道最多为73次,德字41次,可以看出天在老子思想里的地位。从出现的10次“天”的句子简要分析,更能看到老子对于“天”的定位(以通行本章序):功成身退,天之道;天乃道;地法天,天法道;天之道,不战而善胜;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道无亲;天之道,利而不害。

上述章节里,有两个重要层次需要注意:第一,天乃道,道篇第十六章原句为“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个句式清楚地表明,天是道的前面一个环节,到了天的层次,才算是“得了道”。第二,天法道,道篇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更是明确定义了“天”在人、地、天、道、自然五个层级中的地位。其他的天之道的描述,都在具体阐述具备了天之道之后的表现。

为什么现代人都将天道当作了最高之道了呢?我们可以确认,在《老子》一书里,天道不是最高的道,只是五种境界之一个环节或境界。到了战国时代,以易传代表的易学解释,将天、地、人三才列为道的三个层次。《易大传·说卦》: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个时候,道可以说是归为三个类比。

但易传本身(文本内容)也在分裂,《易传·系辞》: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这是将天与地的顺序关系变成尊卑关系,而且列入男人与女人的譬喻谱系,这是向天道为尊迈出的重要一步。

没过多久,从战国春秋末期到了西汉,天地人的三才开始被简化为“天人之际”,把“地”也逐渐边缘化。

《左传·昭十八年》(前524年),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能及也。

《孟子·离娄上》: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也。

与孟子一脉相承的《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战国儒家的趋势就是边缘化“地”,最后让地从属于天,将“天人之道”作为主导范畴。到西汉司马迁提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董仲舒大谈“天人感应”,把西汉初期谶纬之学的谱系理论化,构建了一个“天人相副、同类相动”的天人感应系统。中间经过东汉到魏晋的玄学,到唐代,天人的二元关系成为中国思想的主流语境(框架)。

刘禹锡《天论》: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王安石《道德真经集注》则直接点题:王者,人道之极也。人道极则至于天道矣。

绕了一大圈,儒家将老子的五道变成三才(三道),三才简化为天人之道,最后归一于王道。

到了宋明,理学与心学争锋,理学说“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程颐《河南程氏遗书》),朱熹继承二程,只是加了一个“理”:天即人,人即天。天人本只一理(《朱子语类》)。

王阳明也是主张天人合一的,只是王阳明的天人合一所合的道,不是朱熹的理,而是他的“心”: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矣(《王文成公全集·答季明德》)。

简要列举上述天道观的演变,是提醒读者注意,老子思想里的天,不是什么主宰、最高神,老子说所的天之道,也不是最高规律。

近现代为何“天”依然变成了中国思想的最高之道呢?与基督教的上帝有关。西方世界的兴起,让西方主流信仰的基督教也得到复兴,西方思想进入中国,中国思想只能拿出传统资源里的天与天道去与上帝相类比或抗衡。因之,天道至尊还是成为中国思想的基本框架。

然而,这些都与《老子》的思想体系相违背。道家、道教不消说,是扭曲老子的思想,庄子也错误理解了老子的天道观。

庄子对老子的最大贡献是对“自然”的阐发,达到了中国自然论思想的最顶峰,将老子思想落实到了人性论,并以此为基点重组了对于社会、国家的批判观点,虽然没有卢梭思想那样引申出社会契约论等现代政治观念,在对自然的赞颂与神圣化上,卢梭也超越不了庄周。

庄子对于天的理解,也脱离了老子的“五层论”,庄子将“天”直接等同于“道”,也等同于“自然”: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郭象《庄子·大宗师注》:天者,自然之谓也。

庄子开启的自然为天论,到魏晋玄学得到更充分阐述,是中国思想的一个重要且意义深远的范畴。然而,这个自然之天,也不是老子思想里的天,庄学系统(指偏重庄子思想的后学序列)的天之道当然就与老子的天之道不是一回事。

通过上述简略的考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老子的天之道是被严重歪曲误读了。最大的误读,就是将天之道视为老子思想里道的顶端,但老子思想体系里的天之道,没有至高之上的含义,只是老子之道体系的一个进化阶段。

如此来看本章的核心观点: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夫孰能有馀而有以取奉于天者?唯有道者乎!究竟说的是什么?

为什么说天之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呢?不仅是张弓射箭这个譬喻,大自然里的一切现象都在昭示这个规律:比如水,总是从充满的向干涸的流动,这是自然之势,所以老子崇拜水之德性,就是水具有这种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自然之势。老子将这种特性上升为天之道,借此与人之道做对比。

人之道是什么呢?搜刮无度,东西越多越贪婪,权力越大越任性,从住房到器具到饮食到车马到穿衣到宴饮到田猎,无不越来越欲望无限,先求其多,后求其巧,无休无止,视为当然,丝毫不在乎大多数小民还过着贫穷饔飧不继的日子。这就是所谓的王国之道,所谓的礼治,所谓的法治,都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

《圣经》将人之道上升到了上帝之道(天之道)。《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一个国王远行前,交给三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吩咐道:你们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国王回来时,第一个仆人说:主人,你交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10锭。于是,国王奖励他10座城邑。第二个仆人报告: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5锭。于是,国王奖励他5座城邑。第三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1锭银子,我一直包在手帕里,怕丢失,一直没有拿出来。于是,国王命令将第三个仆人的1锭银子赏给第一个仆人,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这是著名的“马太定律”。马太定律说的是,即使人有均等的机会,不同的人还是会有不同的结果。就是说,人的命运是由自己的作为所决定,上帝的规则是奖励勤奋、用心、勇于行动的人。

对此,政治哲学家有不同看法。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说:大自然把人放在平等地位,人却自己建造了不平等。这样的论述,也是在自然与人为的二分框架下的对比思考,已经与天之道与人之道的总结非常类似。卢梭最后的总结是:一小撮人拥有许多剩余的东西,而大量的饥民则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明显是违反自然法的,无论人们给自然法下什么样的定义。

卢梭所说的自然法是什么呢?自由:自由是人的一切能力中最崇高的能力。卢梭明确表达了他的选择:我宁愿在风暴中享受自由,也不愿在安宁中接受奴役。放弃自由的权利,是对造物主的一种侮辱。

老子当然没有走到卢梭的思想境地,庄周找到了自然、自由,也用自然自由去批判社会对自然的扭曲、对自由的束缚,可是庄周也就仅止于此,只是提出一个个体主义的自由选择,而没有如卢梭那样从个体自由转变到普遍的个人权利,去重新想象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社会”的蓝图。

老子设想了新社会的蓝图,但不是卢梭式的新社会,而是一个需要圣人来“改良”现实的理想世界: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唯有道者乎!

有道者,古今中外的所有哲人都在赞颂、呼唤、期待“有道者”,期待有道者成为君王,或者君王向有道者请教、听话照做,成为一代明君,可是有道者除了在哲人的思想世界里,很少出现在真实的历史里。

老子的深刻,是他明确指出天之道与人之道的分别,可谓触目惊心、直言不讳,统治者即使再认同老子,对这个尖锐问题也只能采取姿态性表示:毕竟君主体制的巨大利益集团,也不会允许君主本人去推倒君主制本身。

老子的理想天下,柏拉图的理想国,马可·奥勒留的爱哲学的罗马王,想依靠君王本身的觉悟、思想水平去实现哲人们梦想的理想国,都是不可能的。

君主专制制度绝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本身是一个巨大的利害关系与共同利益集团,君主本人在这个关系网里,或许有任性妄为的自由,却绝对不会有毁灭这个制度的自由或可能。

老子深刻地批判了他所生活的时代,并揭示了社会问题的本质,这是无与伦比的。然而,老子所寄望的有道者、圣人,找不到落地于现实的途径。

我们不能苛求古人,毕竟老子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后续2000多年历史那么多血腥、杀戮、残暴、愚昧、倒退,老子不可能预见他身后那么混乱的世界,但老子的警告却亘古长存,即使在今天、无论中外,也都要去面对: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今天的世界,做到了“天之道”的境界了吗?离“圣人之道”还有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