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复合渠道模式”案例

前几章分别谈到直供、分销以及深度分销等流通模式或渠道模式。实际上,在快速消费品、消费类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视、数码产品)等领域,企业往往采取复合渠道模式,即多种流通模式并存:既有直营,亦有分销,甚至包括直销;既有线上流通模式,也有线下流通模式。复合立体模式的出现和存在,主要有两个背景:一是随着消费者细分程度的提高以及零售业态的丰富,单一的流通模式不足以覆盖所有的或大部分的消费群以及零售卖场、网点;二是厂家在渠道变革的过程中,原有的渠道体系和新导入的渠道体系(如线上渠道)同时存在,从整个渠道体系的横截面看,呈现出“多元”“复合”的特征。

我们先看某饮料企业的通路结构(图8-1):

上图所示的渠道体系具有两个特征:

第一,针对多种零售业态以及细分顾客群,分别设计开发渠道模式。对于机关、学校、大型企业等集团顾客,厂家上门直销;对于喜欢线上购物的人群,则由网上商店去覆盖和服务;对于大型零售卖场及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可以直接供货;对于一般超市,酒店餐厅以及数量众多的小店,由分销商去辐射。这种复合结构,既能够有效覆盖,又能够分类管理,有利于在每种零售业态中都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

第二,网上商店,有的是厂家自营的——这意味着厂家直销;有的是线上经销商从厂家直接进货经营的——这意味着厂家直营(直供);有的是线上经销商从线上分销商(批发商)那里进货经营的——这意味着厂家分销。当然,对厂家来说,线上渠道的形态和宽度是可以有所取舍的:可以只做直销,或者直销+直营;也可以只做直营,不做直销和分销;还可以直销+分销,直营+分销……。

第三,在分销体系中,选择专业性的分销商分别面对不同的零售网络。这里所说的“专业性”,实际上就是“专门”的意思——专门服务特定的零售业态,它们彼此的势力范围不交叉。将分销商进行区隔,有利于防范渠道冲突,发挥分销商的专业优势,促使其在自耕地里做深做细,提升销售业绩和效率。

我们再来看看某外资手机品牌的渠道结构(图8-2):

几乎所有的外资手机品牌的流通模式最初以“大分销”(选择几家全国性的大分销商)为主。近年来由于竞争环境的变化——一方面零售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运营商对手机流通的介入加深;另一方面某些国产手机通过扁平化、密集式的渠道策略取得一定成效,使得一些外资手机品牌对原有的渠道体系进行变革:

第一,大力拓展直供。直接向各地的零售巨头和移动运营商供货;如果在回款、配送等方面存在障碍,则引入和利用具有资金实力和配送能力的合作伙伴(它们的定位是服务商或分货商)。

第二,开发、利用区域性分销商(主要是省级分销商;个别外资品牌试图将管理的触角延伸至省级以下分销商),既缩短了渠道总长度,也增强了制造商的谈判地位。有的外资品牌将省级分销商定位为资金、物流平台(即前面提及的服务商或分货商),而零售网络规划、零售商服务与管理、零售终端建设与维护等工作则主要由厂家业务人员负责,这属于真正的深度分销。

第三,为利用全国性分销商的资金优势和网络资源,同时也为了在这一层面抑制竞争对手,仍然给予其一定的生存空间(不同品牌对全国性分销商的依重程度不同),但控制全国性分销商在厂家销售总盘子中的份额。在和全国性分销商合作时,分产品品种对其进行不同的定位。也就是说,对某些产品品种而言,全国性分销商是资金、物流平台;面对另一些产品品种而言,全国性分销商则是功能较为齐全的代理商甚至经销商。这样做,保持了与全国性分销合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也有利于调节与全国性代理商的利益及合作关系;还可以平衡全国性代理商之间的均衡,调动全国性代理商的积极性。通俗地说,给点骨头给点肉,使自身在复杂博弈结构(厂厂博弈、产商博弈、商商博弈)之中保持有利地位。

近年来,苹果手机在中国市场采取了纵向分层次和国内渠道合作的模式:在分销层面,引进资金实力强的全国性分销商;在零售层面,引进具有零售管理经验的经销商在较大区域(数个省市区)范围内开设苹果手机专卖店;在零售终端管理层面,引进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这种厂商分工模式是外资品牌基于中国市场特点和自身优势,对深度分销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