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银行会搞活动,比如你用银行信用卡在火锅店消费,火锅店打折,你付 250 块,银行补 50 块,火锅店实际收 300 块。这里有两种税务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火锅店给你开 250 块发票,给银行开 50 块发票,这种方式不对。
因为银行搞活动是为了推广信用卡,给的 50 块是给你的,鼓励你用信用卡,你用这 50 块加上自己的 250 块买
300 块的火锅,银行担心直接把 50 块给你,你不用来吃火锅,所以直接把 50 块给火锅店。本质上这 50 块是银行给你的,银行应该把 50 块作为销售费用,不用要发票,因为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火锅店按 300 块交税。
还有一种更划算的方式,火锅店给银行提供宣传服务,比如在店里摆宣传架子、发宣传手册,银行给火锅店 50 块,火锅店给银行开 50 块的宣传费发票,这样没有自然人参与,不用交 20% 的个税。然后火锅店通知你,用这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直接少收 50 块,收 250 块,通过客户口耳相传推广活动,这样既合规又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