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顾客不问,也应点明七事项

何宁是W药店的店员。一天,一位阿姨急匆匆地赶到店里对她说:“哎呀,不好了,我吃错药了!”何宁赶忙问是怎么回事。阿姨说:“昨天我在你店里面买了一盒感冒药,以前我也买过同样名字的,所以没有看说明书就直接吃了,一天吃三次,一次吃两粒。可是今天早上仔细看了一下说明书,发现这次买的感冒药一天吃三次,一次只吃一粒,我这多吃了不会出事吧?”何宁看了一下阿姨拿来的药,研究了一下成分,问了问阿姨有没有什么不适。还好阿姨没有特别的不适,何宁叮嘱阿姨要多喝水,不用太担心,因为药物规格不同,以后用药前一定要看一下说明书。

在我们的工作中,时常听到一些用药出错带来的事故,有许多甚至是低级的错误。不少同事了解到类似的药疗事故时,心里难免会冒出这样的念头:“这个顾客怎么这么傻!”但是,事实摆在面前,顾客还真的就屡“傻”不改。在不少事故中,顾客自己的责任更大,但回头想想,倘若售药时店员能多说一句,很多事故就可避免。试想一下,如果用错药的人是我们家里人,我们的感受又将会是怎样的呢?所以,对于药店人来说,有这样七件事在导购过程中要向顾客点明:

(1)有没有药物过敏史。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又是最容易带来危机的问题。虽然它极普通,但是以我的观察来看,能做到对每个顾客都问这句话的药店人较少,多数药店人只有在销售β-内酰胺类药物时才会问,甚至有些同事基本上不问,他们觉得多此一举。然而悲剧常常发生在某一次的疏漏中。

在我导购过的上万名顾客中,经我询问的绝大多数顾客都说没有药物过敏史,也有的说不清楚,但我也碰到过几次顾客明确说自己对什么药过敏,比如消炎药或者某些膏药等。因为问过了,所以在导购中就会避免选择那些药,也因此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当然,如果顾客能主动告知他对什么药过敏,就再好不过了。

在我看来,这句话,像是一片滤网,我们不能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过敏史就不去过滤,这是卖药人的一种责任心,也是一种职业操守。

(2)用法用量。一般来说,即使顾客知道常用药的用法用量,我们也应引导顾客了解一下,这是我们在导购中的基本事项。对于一些有特殊用法用量的产品要做特别说明,比如,饭前、睡前服用的药物;比如,用不超过40ºC的水服用的药物;比如,同名药不同的规格说明等。

(3)告知不良反应。一些药物的不良反应可能相对来说较常见,比如,双氯芬酸钠胶囊引起的胃肠道反应、感冒药引起的发困等,这些可预知的不良反应要提前告诉顾客,顾客就能做到不担心,并可采取预防措施。店员也可引导顾客做更好的产品选择。

很多药店人都遇到过顾客投诉不良反应。事实上,大家都知道,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如果我们在销售时提前给顾客打好“预防针”,就可规避这类投诉,或者降低顾客的抱怨程度。当然,前提是我们提供的药品一定要有品质保证。

(4)问清顾客是否有其他疾病。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对人体也会产生影响,我们在销售药品时,不能简单地就顾客本次来购买的药,或仅就顾客本次的“病症”给予药物推荐。在推荐前,应问清顾客是否有其他疾病,这样一来可以避免药物有害的相互作用,二来可以增加销售其他产品的机会,所以,这句询问很有价值。

问的时候,为了避免让顾客感到唐突,可以用缓和的语气说:“因为药物之间会有相互作用,所以要问一下您有没有在服用其他的药,或者您有没有其他的疾病。”根据顾客年龄,也可补充提一提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以提醒顾客。

(5)家里其他人有没有类似病症。有些病具有家族遗传史,有些病具有传染性,问清后予以解释与引导,可以帮助顾客更清楚自己的疾病,也有利于防治与改善。

(6)说明禁忌证。对于一些有明确禁忌证的产品务必向顾客说明,药店人都清楚这一点,关键在于要坚持做到位。

(7)回去后再看一下说明书。尽管我们在导购中可能说得较详细,但还是有可能会有遗漏,所以,提醒顾客回去后再仔细看一下说明书,了解如何使用、注意事项等,这样做既是帮助顾客,也是在规避我们自己的风险。

有些同事可能会说,顾客有时根本不会听你讲这么多,你也没有时间去问那么多。是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至少应问清有没有药物过敏史、说明禁忌证并告知回去后再看一下说明书。当然,对一个有经验的药店人来说,他们总是会尽可能地讲清楚这七件事,留住顾客更长时间,还能增进情谊。

事实上,药店导购中需要交代清楚的远不止这七件事,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出那些对顾客有益、对导购有帮助、可以减少顾客与自己的麻烦的“点”。在工作中持之以恒地做到这些“点”,守好自己的岗。倘若千万药店人都能坚持做到,则用药事故会越来越少,顾客的笑容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