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运动,其时代已似乎过去了。它作为过去的东西与其他哲学流派一起仅仅被记录在历史中了。这是海德格尔在60年代写的一段话,不过,他认为“从现象学的最本己的方面来说,现象学并不是一个学派,它是不时地自我改变并因此而持存着的思的可能性,即能够符合有待于思的东西的召唤”。538确实,不同的现象学家被不同的实事——现象召唤着,现象学家孜孜以求的便是“如实看”实事,如实看自然意味着相应的“悬搁”或“解构”。在胡塞尔那里是让先验意识的实事如其所是展现出来,所以他要极力悬搁障蔽这一实事的自然主义、客观主义;在海德格尔那里是让存在的实事自行显现,所以他要通过解构与诠释克服存在的遗忘;在萨特那里是让自由的根基(通体透明的意识)披露出来,所以他要将一切“不诚”(自欺)的托辞摒弃;在梅洛—庞蒂那里是让知觉的实事如其所是地展开,所以他要超越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的二元框架。于是,回到实事,都具有了某种溯源的性质,回到实事几乎成了回到源头的同义语。现象学的追根溯源不是要在物理时间上追到一个什么宇宙的起点(如大爆炸理论),甚至也不是要回到一个什么实体或本原(如水、气、火、物质、绝对者、上帝)。现象之为现象即在于显现,现象学家之追根溯源关注的乃是何以有显现,或者显现如何可能以及如何显现。何以有显现,研究的是显现之可能性的条件,这是一种先验的探究的路子;如何显现,研究的是显现的方式,这是一种描述的路子。世界万物都是显现的,但科学研究之着眼点在于已显现出来的万物本身,至于它们何以会显现以及如何显现,显然不是科学关心的问题。对何以会显现的探究就不属于任何物之探究的行列,现象学从根本上就不研究任何一个存在者也不研究存在者的总体,因此,现象学的追根溯源从不是要回到一个什么存在者身上,即便这个存在者是一个万能的上帝。现象学如果有什么本体论,也只能是意义本体论。现象学还原是回到意义的源头。现象学的实事不是存在者而是它的存在,胡塞尔曾明确说过,“我们现象学的唯心主义”并不否认“实在世界与自然的正面的存在”,它的“唯一任务与职责就是阐明这一世界的意义”。
那么,显现何以可能或者意义的开显何以可能?胡塞尔给出了先验意识之维,意义开显的先决条件是先验主体性的光之朗照,海德格尔则将“澄明之境”视为万物开显的前提,梅洛一庞蒂则始终不渝地坚持他的“知觉首要性”。乍看起来,每个现象学家都各自烦忙于各自“实事”的描述,但终极的实事本身引发着思的可能性的进展,不免留下一些共同的痕迹。我们在现象学运动的缤纷万呈的场景中,仍可依稀清理出几分头绪或线索出来。
在胡塞尔本人的思想发展进程中,还原已越来越少意味着“返回自我”,越来越多地意味着“从逻辑返回到前述谓”,返回到世界的“源始明证性”(利科语)。而在整个现象学运动过程中,我本学的色彩更是日趋淡化,“自我”不再是终极开显的担保,他人、身体、世界、历史与自我是相互贯通、融为一体的,Dasein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心灵是肉身化的心灵,意识是世界与历史的意识。自我、他人、身体、世界不存在一个谁归属于谁的问题。而是相互共属的。不妨以图示之。
存在的意义乃是这多极一体的相互牵引中开显的。
海德格尔曾将思想被不适合于它的标准所判定比作是将鱼置于干燥的陆地上以测其生存能力一样,我们看肇始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近代哲学不也是把“我”置于身体、他人、世界之外去运思吗?海德格尔说“思想一直搁于陆地上”,“我思”不也一直搁于身体、他人、世界之外吗?不要小看这一搁,正是在这一“搁”中,自我彻底挺立为主体,而身体、他人、世界通通成了立于自我前的对象、客体,现代人的无家可归的焦虑在这一“搁”中便已注定了。从整体上讲,现象学运动可视为对这一“搁”的一种“搁”,即把自我重新搁置到它的“家”中,自我不再是中心,或者说自我的中心恰恰在外的、出窍的,也正是在与身体、他人、世界的相互牵引中,自我才能有所运思、有所作为。自我与世界不是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体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