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市情形具体规定

(1)涉及信息披露重大违法的退市情形包括:

①在首发上市或重大重组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②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其相关财务指标已实际触及退市标准。

③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2)涉及安全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包括:

①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②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