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通过合理评估被并购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被并购企业的价值。成本法的关键在于合适的资产价值标准的选择。成本法主要分三类:账面价值法、清算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1)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法是基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作为确认被并购企业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该方法遵从于会计的历史成本原则,是一种后向的方法,忽略了被并购企业潜在的预期价值,从而容易造成被并购企业股权价值的严重低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时,经常会使用账面价值法。目前这种方法在新市场经济环境下,使用越来越少。

(2)清算价值法

清算价值法是指公司立即被清算时所能收回的价值。清算价值法考虑了部分资产在现时的市场环境中出售时能得到的价值。清算价值的大小往往受到交易市场活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交易活跃的资产,其清算出售的价格会越高,反之其清算出售价格会低于其账面价值。清算价值法主要适用于陷入困境的企业价值估值。

(3)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市场环境下,以现在的价格水平重新构建一个同样的规模和业绩的公司所需要的投入对被并购公司进行估值的方法。最适用的范围是没有收益,市场上又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例如学校、医院、教堂、公路、桥梁、涵洞等。适用于重置成本法的公司一般价值主要体现在可复制的资产上(如产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