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信息的交流

巴纳德指出,“权威是正式组织中信息交流的一种性质。”(P136)这句话是核心价值所在,刻画出权威与信息交流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上一篇在讨论权威的研读文章中我们曾经做了解释:巴纳德理解权威,重点是权威发挥作用的动态过程,命令发布与命令被接受的过程,本质是一个信息交流过程。发布命令对于组织的意义在于,传递信息并期待产生协作行为。韦伯提出权威的三个来源,合理权威、传统权威和个人魅力型权威,关注的是权威的来源;巴纳德则强调权威起作用的动态过程,他认为权威来源于“下面”,因此,权威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被接受”。韦伯与巴纳德的解释角度不同。古典组织理论的建立者韦伯,将组织理解为一个权力系统;现代组织理论的建立者巴纳德,将组织理解为一个协作活动系统,而使得这个协作活动系统存在的根源性的充要条件就是——信息的交流。

权威与信息交流体系的联系,巴纳德将之放在什么地方阐述的呢?是在论述完权威的主观方面之后,在“协调体系”一节做出的,巴纳德将权威的客观方面等同于信息交流体系,协调体系的信息交流系统可以近似等同于权威系统。一个协调体系,一个现象形态的组织,一个包含了物的、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诸多要素在内的现象形态的组织,我们用权威进行协调,更本质地讲,我们用信息交流体系进行协调。

彻底论述清楚权威与信息交流的区别联系,是巴纳德清晰的历史贡献,这是将我们与后现代社会连接起来的一句话,他的理论还远远没有过时。80多年后的当今世界,信息社会就是将信息交流视为一个核心要素,将信息视为核心资源。今天,在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互联网时代、物联网时代、虚拟组织这些耀眼的新词汇背后,真的包含着比巴纳德更透彻的认识吗?恐怕我们只有将组织定义为0和1的组合,才能探寻到更本质的意义吧?但那已经不是组织理论和管理理论的范畴,到了用0和1组合定义组织的时候,组织理论也许已经没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