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颁布《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在该法规出台之前,实际上社会上就有零星的网售药的现象,比如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网上商店开设,后因无相关政策依据被叫停;国家药物管理办(后并入国家食药监局)向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几个药品电子商务走在前列的省份下达的这份通知,首次“承认”了药品电子商务的存在,标志着监管层注意到药品电子商务这一行业。
试点五年之后,2005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详细定义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交易范围、实施主体、监管标准等,医药电商(B2B和B2C)得以发展。
2016年7月份,国家食药监结束了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试点,收回了95095、八百方、1号店三家平台的试点。称在试点过程中, 存在“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虽然该试点仅限于B2C领域,一时间还是让行业噤若寒蝉。
2017年5月中旬,食药监与业内八家医药电商企业举行闭门会议,进一步讨论了医药电商监管放开的问题。
可以说,从2000年以来,医药直管部门对医药电商的监管一直存在一个紧绷的“弦”,既要保证用药安全和居民健康,又要兼顾行业的发展,但大体趋势是放开,2017年国家先后取消了医药电商B、C、A证的审核,从整个医药电商的发展来看,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医药电商政策迎来松绑,接下来很有可能会有更多利好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