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及多家互联网医院的审领经验,目前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需要如下材料:
设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信息拓扑图、对外合作项目证明文件、医疗专家库证明材料等。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建立省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是批复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的前置条件。大部分省市还未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网医院监管体系,结合多家互联网医院反馈,目前新设立互联网医院周期有所延长,审核尺度有所趋紧,并且部分地方政府对企业在当地设置互联网医院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有一定要求,我们统计了167家目前注册名中涉及“互联网医院”企业的注册信息,发现他们的注册资本数集中在1000万元,2018年注册地集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东省,如图2-1、图2-2所示。
图2-1 “互联网医疗”企业注册资本数(万元){图表中标题部分引号方向反了}
图2-2 2018年年内注册互联网医院注册地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