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业合伙人机制的十个注意事项

结合我的咨询实践来看,事业合伙人机制有十个注意事项:

​ 战略导向清晰。

​ 业务成熟度要高。

​ 分利不分权。

​ 交易结构设计合理。

​ 制度加文化,共识最重要,要强调的还是要以“志同道合”作为前提,要有共识,否则会做成“一伙人”,这样的公司是没有办法持久的。

​ 围绕战略要素进行激励,避免大锅饭。

​ 有资本化平台的支撑。

​ 增量分配原则。合伙机制是激励机制,不是分配机制,但很多公司把一个激励机制做成了分配机制。分的是存量,那叫分配机制,只有是面向未来的增量的分配才叫激励机制。为什么我说很多企业的股权激励做的是错的,为什么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他们分的是存量,存量是老板和原来的人创造的,不是你创造的。只有对增量分配,就是通过你的努力、奋斗,做出一个增量,由原来的1000万元到3000万元,进行增量的2000万元的分配,这才叫合伙机制。

​ 注意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操作。

​ 避免出现贡献环节和收益环节的脱节。

最后,谈一下对事业合伙人机制的几个核心体会。

第一,只有1+1+1=111的效用的产生,才能形成合伙的基础,否则无法产生以分工协同为基础带来的溢价。所以,必须以1+1+1=111作为基础。

第二,能力和意愿是事业合伙人形成的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有意愿没能力、有能力没意愿的人都无法成为合伙人。

第三,不要希望给予某个人合伙人机制,他就能成为合伙人。先有意愿和能力,本身具备合伙人的资格,机制才有作用,而不是有了机制才形成能力和意愿,不能因果倒置。

第四,是否成为一个公司的合伙人,和境界、品德、事业心无关。很多人把这个上升到一个道德高地,这是错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没有对错之分。

第五,先有一流的机制,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这点彭剑锋老师很多年前就讲过,很多企业都希望先有一流的人才,创造出一流的业绩,才给予一流的机制。凡是这么理解的企业,百分之百做不大。一定是先有一流的机制,吸引来一流的人才,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有了一流的业绩,才能吸引更一流的人才,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强调一下,一流的机制并不代表一流的薪资。刚才提到的一些合伙人机制,招很多海归人才,月薪不超过2万元。因为我在为这个机制奋斗,通过这个机制,在我能获得比现在年薪更高的收益的时候,我宁愿把自己的年薪降下来。

所以,事业合伙人一定不能零和博弈,不是一方获益、一方亏损,而是各方都获益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