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使命,使命,使得企业有命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在提升个人修为方面曾经总结出一套很完整的做法。他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实现理想人格的基本路径是“内明外用”,具体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八条目”。

格物、致知,是指实事求是,获取真知;诚意、正心,是指端正态度,坚定信念;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指不断地提高自身修养,争取为家族、国家的和谐、进步作出更大贡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属于内明、内圣、内在修为的过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属于外用、外王、外在修为的范畴。所谓“内圣外王”,就是对内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对外要做一个有贡献的人。

儒家强调要通过内外兼修、内明外用,达到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境界。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生活,才能安身立命,才能生活得有意义。儒家这套修为之道对于个人立身行事、处理内外关系提供了一套很好的范式,这套范式对于组织的治理、完善也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组织是由个人组成的,但组织成员个人目标和组织的目标并不天然一致。只有当组织给个人的报酬大于或等于个人为组织作出的贡献时,个人才可能愿意为组织目标的实现作出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因此,组织必须处理内部的关系,有效地整合全体成员的意志。

另一方面,所有组织都是社会中的组织,它必须在社会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对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否则,就不会有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因此,组织还必须正确处理对外的关系。这就要求组织必须确立并实现正确的目标,以获得社会包括顾客的认可与认同。只有这样,组织才能从社会获得自己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成果和资源。

总之,一个组织对外必须具有适应性,根据社会需要有效地确立自己的目标,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内必须具有统一性,各部门之间要协调一致而不能相互打架,前后举措之间要相互衔接而不能彼此冲突,充分调动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一份资源的价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下成一盘棋”,去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

“组织行为学之父”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IBarnard)把前者称为“组织的效果(Effectiveness)”,后者称为“组织的效率(Efficiency)”,这二者都具备是组织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要实现健康长寿、长治久安,也必须内外兼修、内明外用,从而做到“内圣外王”。

人是生而有命的。一个人一旦被生下来就有血有肉、会吃会喝,他就有“命”。人不但是有生命的,而且是有灵魂的;没有灵魂,那就是行尸走肉。企业既不是一堆资产的堆积,也不是一群人的聚集;它应该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企业的生命和灵魂就是它的使命。但是,企业的生命、灵魂并不是天然和必然就具有的,必须由管理者赋予它以生命、以灵魂。一个企业,只有当它确立了正确的使命时,才能有效统一内部员工的意志,并确立自身在外部环境当中的生存基础和发展空间。使命是企业文化的基石,组织的核心,战略的灵魂,是衔接内外的关键环节。使命,正是赋予企业以生命、以灵魂的重要管理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