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年报“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就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其重要性比肩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如表1-26所示。
表1-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当期现销收入。
基本逻辑关系:含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预收账款增加额(即现销和赊销两者之和)。
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营业收入占比通常是越高越好,当期卖的产品同期回款是最乐见的,不过具体也要看行业和营业周期,零售业比值就相对高(营业周期短),重型制造业相对低(营业周期长)。
鄂武商A(000501)(湖北省综合零售商业企业)2017年3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7.78亿元,营业收入130.19亿元,换算成含税收入上述比值大于1;中联重科(000517)(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环境产业、农业机械等高新技术装备研发制造)2017年3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7.64亿元,营业收入178.6亿元,换算成含税收入上述比值小于1。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当期含税采购成本,基本逻辑关系为:(营业成本+存货增加额)×1.17≈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预付账款增加额(假设此处增值税为17%)。
对于上游供应商议价能力强的企业可以利用商业信用期暂不付款,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减少;议价能力弱的企业就享受不到这种时间差优势。
另外特别提出的是需要关注“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如果上述两个项目金额大、占比高就需要特别注意,应结合报表附注查阅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金亚科技(300028)2015年年报中“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金额分别为3468万元、1337万元,年报披露后即收到关于关联方占款问题监管机构的问询函,可知其早在现金流量表已显露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