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为了保证经销商的利益和维护区域价格体系的稳定,要求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行为。为了能快速查处冲窜货,娃哈哈公司做了以下严密工作:
1.设置反窜货督察部。集团公司设置有督察部,专门核查冲窜货及相关不利于市场销售工作的行为;各省内也设置有内部督察人员,能快速核实查处跨区域销售行为,如豫北市场督察组就成立的比较早。
2.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娃哈哈公司生产的每一件产品,在生产时就打上了生产日期、时间段、班组次和编号。按照计划订单,在发往各区域各客户时,每件产品包装上都打上了对应客户的编号,在出厂时就由工作人员把产品身份信息录入到了娃哈哈销售管理系统,就像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输入系统就知道你是谁。另外,一级批发商在给自己所辖区域的二批商或批发商送货时,也要按照公司要求在产品相关位置打印上暗码和记号,一是为了保护自己,二是为了防止二批商跨区域销售。
3.受理举报快速核查。无论是业务人员、一级批发商,还是二批商,如果在自己的区域内发现可疑货源,只需要按产品包装上的编号或者生产日期填写举报表,及时报给总公司督察或者省内主管督察,督察人员会根据产品系统信息锁定货源,并快速前往可疑货源地取证核实,同时通知相关货源主管业务前来确认。最基本的流程就是发现——举报——核查汇报——处理。如表5-1所示。
表5-1 窜货事实确认表
双方人员走访地点、店名 | 走访地点、店名属性(一批或二批商门店、仓库/商超/倒爷门店、仓库/传统小店) | 产品(规格、口味) | 生产批号 | 外箱客户打码标识(如果没有注明“无”) | 出售的价格 | 可见冲货产品数量(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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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可见冲货数量(大写):
(1)判定冲货的证据:
根据产品销售管理系统冲货产品的生产批号对应的发货客户来判定,即发货客户视为冲货客户,具体冲货事实由双方业务员或娃哈哈监管员负责判定。生产批号判定客户的标准:
①若是发现的1个批号查实结果对应的是一家发货客户,这位客户视为冲货客户;若是发现的1个批号对应两家发货客户,则对地理位置较近的客户视为冲货客户(除非货源都在仓库)。
②若是发现有2个批号的,则对2个批号都发过货的同一家客户视为冲货客户,若是有2家客户都发过这两个批号,则对地理位置较近的客户视为冲货客户(除非货源都在仓库)。
③若是发现有3个批号或3个以上批号,则对同时发过2个以上批号的客户视为冲货客户;若是有2家客户都发过这两个批号,则对地理位置较近的客户视为冲货客户(除非货源都在仓库)。
④如果从产品身份信息查不到或者无法锁定冲货客户的,将处罚产品生产分厂相关责任人。
⑤如果核查发现所冲货源是一级批发商的货源,且核实结果为该一级批发商下属二批商跨区冲货的,直接处罚该二批商。如果是二批商窜货,但是无法判定是哪位二批商窜货的,公司直接处罚一级批发商。
(2)为了核查的透明公正,防止恶意举报,特别强调核查过程的注意事项:
①要求举报方与被举报方的客户、分管客户经理都必须在冲货现场核查,通过实地清点查看,记录下看到的冲货产品发现地点、数量、产品批号、客户代码、倒爷对外售价等基本事实,并将结果填写在“冲货调查报告单”上,如实向公司汇报;对于冲货方没有及时到场、没有签字反馈的,均视为默认冲货事实,公司对冲货方予以处罚。
②未经公司同意,禁止被冲货方经销商、业务员大批收购冲货产品(或用自己的产品向倒爷换回冲货产品),并要求冲货方拖回冲货产品的行为。
③禁止举报方要求冲货方给予资金补贴或缴纳所谓的“冲货保证金”,或要求对方拖走自己部分产品作为补偿的做法,若有违反,则反过来处罚举报方。
④禁止反向举报或恶意举报的行为,若经公司查实,反过来处罚举报方。
4.按标准处罚并通报。为了公平公正严明,娃哈哈对处罚依据的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如“第一次发现,可见冲货数量在20箱以上、100箱以下的处罚冲货经销商4000元,100箱以上的处罚冲货经销商8000元,处罚分管客户经理600元,区域经理、省经理各400元;第二次发现,可见冲货产品数量在100箱以下的处罚冲货经销商8000元,100箱以上的处罚冲货经销商12000元以上,处罚分管客户经理1000元,区域经理、省经理各600元;第三次发现,无论多少,均处罚冲货经销商15000元以上,处罚分管客户经理1500元,区域经理、省经理各1000元”。另外还规定了追加处罚:
(1)若冲货数量较大或属于恶性冲货的,视情况按照以上处罚标准的2至3倍处罚冲货客户及业务员,冲货产品必须高开(娃哈哈增加出厂价或者取消订货搭配促销政策)出厂价格,或扣罚大致冲货量的促销费用;若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冲货经销商冲货产品的经销权。
(2)对于二次冲货的,除了重罚之外,还要高开冲货客户冲货产品的出厂价格1至2元每箱。
(3)对于三次冲货,一是继续重罚,二是直接取消冲货客户的冲货产品经营权,或缩小其经营区域。
对于刮批号等恶意冲货的,不论第几次冲货,不论可见冲货数量多少,直接处罚冲货经销商30000元。若情节严重的,不但取消冲货客户的冲货产品经销权,而且依国家相关法规按假冒处理。比如,2007年豫北督察组在郑州万客来走访时,将恶意从安徽市场冲窜过来的4500件营养快线抓了个现行,总公司根据督察组当天的反应及提供的现场录像资料,当天就取消了该冲货经销商的经销权,并对处罚结果在娃哈哈销售管理系统里进行了全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