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集中营销:医药行业变革下的全新模式
孙文辉
2015年既是招标大年,也将成为医药招标的分水岭。岁末年初,湖南、浙江传来重磅消息:新一轮省级医院招标中,药品普遍降价10%以上。药品降价的大幕不可避免地被拉开了,传统的“招商、自建高费用处方药推广模式”会逐步走入末路,新型的医药销售模式必然会随着医药大势“新常态”的开启成为新趋势。
一、周期性招标制约传统销售模式
中国医院市场是以省区为区隔的政策性市场,阶段性的招投标政策让医药企业的医院市场开发、维护和上量工作呈现周期性重心转移。
同时,周期性的招投标,使医院市场存在客户签约、市场开发的“窗口期”,这决定了销售过程中人员、资源投入的阶段性集中。在前标期,人力、物力、财力需要在短时间内投入招标省份,实现市场的开发、覆盖;在中标期,以属地人员日常维护为主,投入相对较少;在后标期,以样板医院的突破上量为主,投入相对较大。具体如表4-2所示。
表4-2“窗口期”阶段性集中人员、资源投入
阶段 |
前标期 |
中标期 |
后标期 |
时间定义 |
中标结果出台 前3个月 |
标前1个月至 标执行3个月 |
标执行3个月到 下一个标执行 |
工作重点 |
集中开发(签约) |
集中维护(进院) |
集中上量(样板) |
人力需求 |
人力投入高 |
人力投入低 |
人力投入中 |
在传统营销模式下,组织体系通常层级固化、编制固定、组织弹性较小,无法实现短时间的人员、资源调动、组织与协同。其结果,要么前期市场开发不足,要么后期人员冗繁。
二、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营销创新模式
笔者曾服务于一家成长型医药企业,操盘过处方药销售业务,深深地感受到企业资源局限性与市场开展周期性的矛盾,一直探索着低成本、高效能的解决之道。
如果中小企业囿于传统模式和固化体制,以“阵地战”的方式与大企业进行市场争夺,往往不具备竞争优势,市场份额也无法真正突破;但若以“运动战”的方式将有限资源汇集到局部市场,形成竞争中的局部优势,以招投标为契机有效占有市场份额,不失为市场“逆袭”之道。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将项目制管理引入医药营销中,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集中营销。
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笔者结合医药行业新形势,将项目制管理引入医药营销中,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性、系统性、体系化的“集中营销”新模式,并取得了不错的市场效果。在集中营销模式下,笔者尝试将项目制管理与差异性市场策略、阶段性市场开发充分结合:依据市场潜力和成熟度将市场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市场开发策略和项目执行标准;以省区招投标为顺序,通过项目组管理实现内部资源在公司内部的自然流转、弹性配置,达到短时间内市场的集中开发与覆盖;以低成本、高效能、标准化拜访为手段,降低推广上量成本,实现开发客户的集中维护与增量。
无论医药企业原有模式是招商、自建或其他模式,都可以建立与周期性招投标制度相适应的集中营销模式。该模式没有打破原有销售模式,而是在原有模式下,加入项目制管理要素,以软性、科学的管理措施和短时间的资源调动,有效“歼灭”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实现市场的有效覆盖。
三、集中营销模式的管理内核
集中招标模式体现在管理上,就是在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基础上,引入“三横四纵”的柔性、动态项目管理制度,升级原有销售模式,实现对企业营销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横”,就是按照区域重要性、市场突破难度和企业资源整合难度,将集中营销项目分成一类、二类、三类进行立项,建立三级项目分级管理体系,实现在营销总部、销售大区和销售省区不同层面对项目的统筹支持与管理。
“四纵”,就是依据集中营销过程中招投标、集中开发、集中上量和集中维护四个阶段,建立相应的项目决策组织和项目执行组织,实现专门化、专业化管理。在公司层面,建立全国项目公共事务委员会、全国项目开发委员会、全国项目上量委员会、全国项目维护委员会等项目决策组织;在省区层面,建立相应的省级公共事务小组、集中开发小组、集中维护小组和集中上量等执行组织,具体如图4-2所示。
图4-2省区层面的“四纵”
通过分级、分阶段制定策略、制度流程,跟进激励考核,落实组织职能、人员编制、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和工作排期,实现销区乃至全国市场的销售高速增量,实现营销团队的快速成长,保障集中营销项目的最终落地。
四、集中营销的职能保障
创新的集中式营销模式需要低成本、高效、完整的营销业务链。在营销总部层面,应该明确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营销战略方向;通过与样板企业及竞争企业对比,评估营销组织功能效率,挖掘适应市场规律的组织体系和人员编制,确定部门职能和岗位标准。具体如图4-3所示。
图4-3创新的集中式营销模式
营销总部支持服务部门需要进行职能完善,为省级销区实现销售目标提供强力支持。完善市场和政府事务部,进行招标、物价、医保、质量风险及产品线管理;完善商务部,解决普药或基药的直供、配送问题;完善督导部,解决流程制度执行及市场窜货问题;完善营销人力资源部职能,解决管理销售及总部支持人员的招聘绩效薪酬问题;完善销售财务部,管理来往票据及资金账务问题。(不是对上图诠释,是单独内容)
完善营销职能的同时,应以省级销区服务和管控为重点,梳理关键制度和核心流程,提升营销总部对省级销区的业务对接能力、策略指导能力和销售管控能力;同时,在新制度和流程下,也可提高省级销区的客户应答效率和客户服务水平,让省级销区真正掌握客户与终端。
五、集中营销的执行保障
在营销总部职能支撑与配合下,营销落地还需要以省级销区为作战单元,以阶段性招投标的省区医院市场为主战场。因而,省级销区的完善程度和战斗力是集中营销实现的关键。
在集中营销模式下,省级销区要建设成相对独立的“省级业务单元”,其不同于传统省区办事处:省级业务单元的销售体系不再隶属于某产品线或业务部,而属于公司层面,将承接公司现在及未来所经营的全部产品,最大限度地实现交叉销售及资源共享。
省级业务单元的建立,意味着营销总部的管理重心下沉到省区,其核心是强化省区管理职能,将销售、市场、公共事务、团队管理等职能在省级单元优化整合,靠文化和收益引导团队,塑造竞争优势。
在总部职能对接方面,可以在组织上为省级业务单元配备市场、公共事务、人事、财务等专业人员,使销售团队更聚焦于自身的核心职能。
在资源调配上,可以实行总量下省区费用控制。同时,对核心重点省区,可以考虑在现有奖励体系外,采取样板区域特设的激励措施,树立榜样。
实践证明了集中营销在当前环境下的生命力:在笔者尝试操盘的若干医药企业中,多数通过一轮招投标过程,基本可实现70%目标医院覆盖、70%签约医院进院业绩,约有20%医院能成为样板,快速增量。
在传统意义上,营销模式变革更多的是暴风骤雨般的升级,需要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变革成,则凤凰涅槃;变革败,则一蹶不振。
集中营销模式的关键,是以管理促进组织自进化和模式自优化,是现有营销模式的升级版,不破坏企业内部的原有人文生态。以项目制管理为基础,以营销职能建设为推手,以省级业务单元建设为抓手,以正向激励为保障,可以在目前剧烈变动的营销新业态下,实现快速全覆盖、重点区域增量的突破,成为营销战略落地的重要路径,真正实现医药大变革时代的“低成本”的营销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