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列内容:产品陈列(样例)如表1-8所示。
表1-8 产品陈列(样例)
端架陈列:合作终端给予白酒产品一个独立的端架作为陈列面,不限产品系列,全部陈列××品牌产品。
堆头陈列:在合作终端中心位置或者显眼位置,以箱为基本单位进行陈列,至少十件白酒产品,价格标签醒目。
(2)陈列周期:三个月。
(3)陈列奖励:产品陈列和端架陈列每月奖励1件××品牌6窖,堆头陈列每月奖励两瓶××品牌6窖。
(4)陈列奖励兑付:以终端签订陈列协议作为兑现标准,陈列奖励直接由经销商或者企业分公司责任,次月15日之前兑付上月陈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