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要轻易承诺不妥之事

事非宜 勿轻诺 苟轻诺 进退错

【原文解释】对不合理的要求,不是正确的事情,不要轻易答应;如果随便答应,就会使自己进退两难。

 

帮助他人,也要三思而行,看事情本身是否合适。如果事情不合理,就不要轻易承诺。一旦承诺了,不做就违反了诚信;做了,却又违反了道义。

比如同事有不良嗜好,还去帮助他,那就是助纣为虐。因为如果他的不良嗜好得不到“帮助”,就会面临“绝境”,自己突然醒悟和悔改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所以,对于不合理的请求,要学会婉拒。拒绝是一门学问,拒绝别人要婉转,要让对方不失面子。有些人在“不义”的道路上遇到挫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些人注定是要吃尽苦头才能明白事理。帮助他人需要智慧,要懂得如何做才是真正的帮助

有人把这句话理解为“不能做老好人”,对他人要求勇于说不,如此理解就有些偏了,对于合理的要求,还是应该努力帮助他人。

答应他人的事情,就是一种承诺,所以要慎重。“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高兴时承诺他人的事情,当平静下来时,可能会后悔。如果自身能力做不到,还勉强答应,即使好心也可能被误会。有些人喜欢把承诺挂在嘴边,根本不考虑兑现与否,也不认为这是什么错,那就加速了世风日下

 

一次和同事一起陪客户,双方喝得都很尽兴,同事在酒桌上大肆承诺,客户也说一定会和我们合作云云。第二天,笔者问同事还记得昨天向客户的承诺吗?同事说还记得一点,他同时告诉笔者,酒桌上的事情,别太当真,大家都喝得迷迷糊糊的,不会太在意谁说的什么,关键是尽兴,大家拉近一些距离。最终果然应验了同事说的“别太当真”,客户最终也没有和我们合作。笔者当时很纳闷:喝酒是交心,但为什么吹嘘一些做不到的事情呢,最终“伤身又伤心”,何苦呢?

 

与客户说过的话,在利字当前或真正遇到障碍时,有些人就很容易反悔。诚信是个品牌,决不能是三拍:承诺时拍胸,做时拍脑袋,做不好时拍屁股走人。遇到一点小利或困难就变卦,如此目光短浅,怎么可能和客户保持良好长久的关系,怎么可能把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