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这个问题,是人性论里最重要的概念。钱穆提到的“功利”,是与“私”紧密相关的概念。以一个“私、功利”就给对方贴上“自私”“阴鸷”“算计”“狠毒”等大帽子,这种帽子工厂到了孟轲已经驾轻就熟,后世儒家更是从公羊春秋、孔孟荀董那里汲取资源,演变成从政治到学术的“儒学黑话系统”,孔子就从一个破落的教师变成了“吃人”礼教的祖师。
从近代谭嗣同、梁启超、康有为、严复等开始,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力干将(陈独秀、胡适、鲁迅、李大钊、吴稚晖、陈序经等),延续一百多年的“新文化运动”,最大的成就就是颠覆了延续2000多年的“儒学黑话系统”。这个成绩,一句“救亡压倒启蒙”,只是看到的中国近现代史的一半,却没有看到对中国社会、思想有巨大成就的另一半。
私与自私、有其私与谋其私,是一回事吗?功利、功利主义与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是一回事吗?狠斗私字一闪念,这是王阳明“致良知”的修养功夫,也就是老子认为圣人应该具备的境界(无私),与以“大公无私”为由头的“斗资批修”是一回事吗?
今天的答案当然不会再认为是一回事,但是批判老子的很多大学者却有意无意地混为一谈,把一些不是老子原意的帽子扣在了老子头上,如钱钟书说:然则圣人之无心长久,为求身之能长久,正亦有心长久;不为天下先,正欲后起占先。“天地”无意志,不起我相,故不“自”生;人有意志,即陷我执,故成“其”私。
这样的解释,将老子原意没有的有“心”、有“欲”,塞进了老子的思想里,做了好几个概念偷换,如将原文的圣人偷换为人,将成其私说成是欲其私的证据等,这样的解释违背了老子文本的原意。
原文说得很明白,圣人是无私的,然而,作为天下的领导者,圣人的“私”却又是自然得到安放或实现的。但这并不是说圣人的无私,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私的手段或幌子。圣人是真无私,同时圣人也是能够得到私的满足,至少是不需要圣人为“私”所包含的内容去操心烦神。这种情况,有什么不合理或者不可能的呢?
历史上,还是有几个君主,心忧天下、无私为公、谦虚自控呢?尧舜禹的传说就不论,春秋时代的楚庄王、晋文公、秦穆公,古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屋大维)、马可·奥勒留等,都是可以算得上贤明自律的君主。像华盛顿这样的开国领袖,不也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的代表吗?
戴着有色眼镜解读老子,以鸡蛋里挑骨头的做法不顾原文,自然就会出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随意曲解,积习的不察,或者说累积的偏见,尤其是累积2000多年对老子原意的歪曲的“大人物的注解”,就像是缠在老子原文上的一道道锁链,需要回到原文、不枝不蔓的注释,才能逐步还老子思想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