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有跟了我多年的员工,忠心耿耿,但能力有些跟不上公司的发展了,现在新进的员工能力很强,下一步将是公司的中坚力量,股权激励的时候,两者如何平衡?
建议:这是股权激励中如何选对象的问题,一定要思考全面,既要考虑过去老臣的贡献,也要考虑未来苗子的发展。建议老臣、功臣、骨干、优秀人员都要考虑在内,但是各方在持股比例上做好平衡。
2.为什么我们公司说做股权激励,员工都不太感兴趣?
建议:当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时,老板一定要先反思。说明员工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或者老板本人的信任不足。建议老板要给员工讲清楚未来公司的发展,同时认真表态,真心愿意把员工当合伙人,或者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采用第三方与员工进行沟通。
3.企业在什么阶段开始做股权激励比较好?
建议:每个阶段都可以,就是不同阶段的设置方式不同,因为要匹配企业当下阶段的发展目标。尽量选择企业上升阶段,避免等到企业走下坡路时再考虑,员工的信心就会不足。
4.公司亏损可以做股权激励吗?
建议:如果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前景,只是当下亏损,是可以考虑做股权激励的。这个时候可以以亏损作为基准,比如去年公司亏损50万元,今年可以设置公司的目标为亏损20万元,只要达成这个目标,公司可以从少亏的数量中拿出一定比例给予员工激励。对于企业来说,少亏就是赚,逐步实现公司的盈利。
5.实施股权激励时,员工获得的股权怎么持有比较合适?
建议:建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在持股平台持股,这样不但能有效保证公司的控制权,而且员工出现离职、退出时,工商变更不会对主体公司产生影响。
6.有投资人要投公司,估值1个亿,我的管理层也跟我很多年了,我也想给他们一些股权,但以这个价格,他们没那么多钱,怎么办?
建议:建议公司先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再让外部投资人进来,这样有了投资人的估值,公司好定价,对员工来说也是吸引。可以按照外部估值的5~8折,以股权激励的方式让核心人才参与进来。这样投资人一进来,员工持有的股权价值就增长了,也能加大员工的激励力度。如果投资方先进,员工再进来,估值就不能低于1个亿,这样处理起来也会比较麻烦。
7.给员工股权时,公司分多少股,每股金额多少,根据什么划分?
建议:一般是先对公司进行估值,确定公司的价值,前期可以将公司的估值虚拟为对等的股本,其股价就是1元/股。比如说公司估值为1000万元,可以将公司虚拟为1000万股,即公司的1000万股对应公司100%的股权,这个时候的股价就是1元/股。
8.员工入股的时候,是需要交股本金的,退的时候是否还给他呢,是否每一年都交?
建议:员工入股时,根据你设置的模式,一般是需要出资的,中途退出时,可以退给他。这部分是对应他获授股权的应出资,可以分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批支付。
9.被激励的员工入股公司,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
建议:如果是实股的话才会涉及工商变更,不是实股是不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的。
10.如何核算员工出资的费用,或者说公司值多少钱,员工入股多少钱?
建议:针对的是员工,所以在出资上不会高于店面或者公司的估值,如果是新开店面,建议用店面实际投入作为价值,如果是公司,需要看公司的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的数据情况。正常的逻辑是先确定店面或者公司的价值,然后确定释放给员工的比例或者数量,自然就能对应出员工的出资。
11.公司拿出20%的股份做股权激励,到了年底,公司净利润1000万元,公司是不是必须拿出200万元来分红呢?
建议:公司净利润,要先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然后再留存第二年的发展金,剩下的才用于股东的分红。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12.我现在想接一个倒闭的店,想让店里的内部员工入股,怎么对他们做激励?
建议:首先要跟员工讲清楚未来这个店的发展和规划,以及如何将亏损的店实现盈利。想让员工参与要让他们看到收益,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可以在设定规则时,以老板兜底为原则,员工不承担店面的亏损;入股之后正常情况下退出,如果店面没有分红的话,老板可以按银行存款利息或者约定一个补助回报,退回员工的出资,收回他的股权。降低员工的风险,规划未来发展,才能坚定员工的信心。
13.合伙人也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吗?如果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具体怎么操作呢?
建议:公司的合伙人(股东),也是可以作为股权激励的对象进行激励的。
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具体是先给公司估值,比如公司估值1000万元,想给合伙人10%的股份,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那就是增资10%的股份,就是合伙人再拿110万元进来。
14.公司引进新股东或者做股权激励,这些人的出资,钱是给公司还是给原股东?
答:如果引入的新股东获得的股权是以公司原有股东以个人转让的方式,钱应该给到转让的股东。如果是以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的方式,是同比例稀释原有股东的股份,但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会增加,这种方式出资是给到公司的。
15.股东中有一位去世了,之前没有相关的约定,去世后股权应该怎么处置,生前也没有遗嘱说明股权应该继承给谁,而且他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是公务员。针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股东去世后,一般来说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股权,也可以股权转让。但是其中一个是公务员,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的违反纪律的行为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这点上看,如果公务员身份的继承者继承了股权属于违反了纪律,这样看他是不能继承的。
16.一家经营多年的企业,股东中有年纪大的,快到退休年龄了,之前章程中也没有相关的约定,公司正好利用做股权激励的时期调整公司章程,针对股东退休时他们所持股份是转让还是保留提出了困惑:
(1)要是转让股权,现在的股东就会想,我干了一辈子工作到老了干不动了又失去了股权,退休后如何保障生活。大股东还会想,企业像自己的孩子,养大了我也老了,转出去就像把自己的孩子卖掉,以后与自己不相干了,心里能接受吗?有的还想传承给自己的孩子呢?
(2)要是不转让,你都退休了还控制着企业,你的思想不一定跟得上企业的发展,一旦决策失误会让企业走向深渊,也不是自己想看到的。
建议:如果之前章程有相关规定的,可以按章程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结合企业做股权激励的时期及时做调整,正好来弥补这个问题。可以约定在股东退休后,股份转让给其他在职股东,但是分红依然享受;或者保留其一小部分的股权,但是只享受每年的分红,不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及事件表决;或者股权转让后,根据他的工作年限及在职时的工资标准制定一个合适的标准,每个月给予补助。如果想传承给孩子的,尽量沟通不要让他传承给孩子,因为不能保证他的孩子就一定适合公司,就一定能对公司有帮助,如果非要传承给孩子的,也可以约定,孩子仅仅享受分红,把表决权让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