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业模式只是“合理地”描述企业经营要素,那么十有八九,这个所谓的创新商业模式不过是一个抄袭与模仿,而不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往往是在诸多要素“缺乏参照、缺乏数据、缺乏条件”基础上的不合常理的创新。没有一种创新不存在“不可理解、无法论证、难以预测”的因素,没有这些,商业模式创新、产品的创新都是是平庸的幌子。
正如我们所举的案例,商业模式创新都是突破原有产业、产品,甚至人类“生活经验”进行前所未有的创新,如互联网各种创新产品(从门户到IM、C2C、B2C、SNS、LBS、O2O等)。人们用以往的商业规则、产品经验甚至生活方式都无法理解,才产生了商业模式创新这个课题。
商业模式的创新意义,就在于创造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新的产品形态或新的产业系统,如安卓Android在将苹果App开放化后,对数码电子、手机,包括家庭影视产品产生的革命性冲击力。
一句话,商业模式创新,绝不仅仅是对现有事物的认识与理解,而是对前所未有新事物的创新创造。用已知求未知,这是试验;用未知求未知,这才是创新创造。
有中生有,是水到渠成,从婴儿到成人,必然性大于偶然性;无中生有,是移山填海,江河逆转,偶然性大于必然性,是企业家超越现状的大胆创想与实践,是企业家精神的最高境界,用创新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