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回头讨论「体知」的问题。以上所述显示:康德在伦理学的脉络中所理解之「通常的人类知性」与杜维明先生所描述的「体知」之间有不少共通之处,以致我们甚至可以说:康德在伦理学的脉络中所理解之「通常的人类知性」即是一种「体知」。以下我们将两者加以比较。
首先,杜先生所理解的「体知」是指「不由见闻而有」的「德性之知」,而康德在伦理学的脉络中所理解之「通常的人类知性」也是指一般人之先天的道德意识。这是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共通点。
其次,既然这两者都是不待学习的,所以它们都具有一个「百姓日用而不知」的「隐默面向」496。就此而言,它们均是未经反思的认知或意识。
第三、尽管它们都是未经反思的认知或意识,但也可以被提升到哲学反思之层面。康德认为:这必须通过「道德底形上学」之提撕。杜先生则强调:「体知」可以表现于感性、理性、智性、神性之不同层面上。这无异承认:它不会永远停留在「百姓日用而不知」的阶段,而可以上提到哲学反思之层面。
第四、如第一节所述,杜先生的「体知」说预设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笔者则要指出:康德的道德哲学也肯定「知行合一」之义。在《序论》一书出版的同一年(1793年),康德也发表了一篇长文〈论俗语所谓: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不适于实践〉(“Über den Gemeinspruch: Das mag in der Theorie richtig sein, taugt aber nicht für die Praxis”)497。在这篇论文中,康德分别从道德学、国内法、国际法三个层面申论理论与实践之一致性。其实,康德在道德学的脉络中所讨论的「理论」与「实践」之关系即是宋明儒者所讨论的知行关系。因此,康德在此脉络中主张理论与实践之一致性,即涵「知行合一」之义。这个问题极为复杂,在本文无法细论;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已有专文讨论,读者可自行参阅498。
第五、杜先生虽然将「体知」理解为一种先天的「德行之知」,但同时根据王阳明之说,强调「体知」与经验知识(闻见之知)的关联。康德在理论哲学的脉络中所理解之「通常的人类知性」系一种经验知识,而他在实践哲学的脉络中所理解之「通常的人类知性」则是一种先天的道德意识,故其「通常的人类知性」的概念原本就同时包含先天的面向与经验的面相。这可以与王阳明「良知不离于见闻」之义相呼应。
以上五点是康德的「通常的人类知性」与杜先生的「体知」之共通点。然而,我们不能忽略其间的一项重大区别,此即:康德的道德哲学并非建立在「精神与身体的连续性」之基本预设上。这点正是席勒(Friedrich Schiller, 1759-1805)批评康德伦理学并试图加以修正之处。席勒批评康德将道德主体局限于理性人格,而排除一切感性成分(包括情感),故试图藉由「美」来统摄我们的理性生命与感性生命。故对席勒而言,道德主体是一个统合了理性与感性、义务与爱好(Pflicht und Neigung)之完整的人499。这一点倒是呼应了杜先生有关「存有的连续」之构想。
对笔者而言,杜先生的「体知」说是个饶有意味且深具理论潜力的构想。但是杜先生仅为此构想勾勒出一个基本轮廓,其意涵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化与系统化。在进一步的探讨中,康德关于「通常的人类知性」之讨论或许可以提供若干比较参考的思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