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韦伯的制度主题和文化主题

韦伯最有代表性的两部著作,一部是《宗教社会学》,人们最为熟悉的就是其中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另一部是《经济与社会》,包括他的博士论文以及经济史,也属于这一部分。这两部分构成了完全不同又互相关联的两个领域,一个领域是文化,一个领域是制度。这种“两极”状态导致对韦伯的研究也分为两派。在文化领域,韦伯强调,思想、观念和精神因素对人的行动具有决定作用。而在制度领域,韦伯又强调,人的行动背后是更具有决定作用的制度约束。后学在研究韦伯中众说纷纭,争论的根源同韦伯在不同著作中对两个领域的不同侧重有关。在前一个领域,人们往往把韦伯看作文化决定论者,而在后一个领域,人们又往往把韦伯看作制度决定论者甚至唯物论者。这种把一个完整的韦伯解析为两个相互对立部分的看法,从韦伯思想脉络的局部上说,似乎都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但整体看来却有以偏概全的失误。韦伯在他的研究中,采用的是“理想型”方法,既把社会现象的某一部分抽取出来进行类似化学实验的“纯粹”研究。而在现实社会中,纯粹的“理想型”是不存在的。比如,化学实验用的食盐,是按纯粹的氯化钠分子式来操作的,而现实中的食盐,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杂质。学科的划分,本来就是根据学术深究的需要人为切割现实形成的。就像人体,有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等八大系统构成。站在心血管专家的立场上强调循环系统最重要,或者站在肠胃病专家的立场上强调消化系统最基本,都无可非议。因此,说韦伯的研究中同时注重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似乎要更恰当一些。

韦伯的制度研究,主要关注点在西方的领主式封建制度和基督教制度上。他力图从西方的制度演化中寻找出资本主义兴起的奥秘,进而探求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韦伯眼里,封建制度具有为资本主义诞生提供前提的功能。这种功能建立在它的契约性上面。在韦伯的笔下,前资本主义社会比较稳定的社会组织都是建立在传统权威基础上,即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东方和西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西方就是领主封建制,东方则是世袭官僚制(家产制)。封建制下的领主与附庸,由契约来规定权利和义务,这就诞生了宪政的萌芽。韦伯把这种萌芽称为“准宪政主义”。而东方式的世袭官僚制,缺乏契约和权力限制,所以,不可能产生出近代宪政。他的官僚组织理论,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提出来的。

韦伯的这些思想不属于管理学。如果我们只是打算解决管理活动中遇到的眼前问题,那么,读韦伯的书就没有多大意思。但是,如果我们打算从本质上深度发掘中国式社会与西方式社会的内在差异,韦伯的书就极具启发意义。比如,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搬来了西方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有尽有,但实际运作却充满了中国色彩,潜在的规则和显现的规则往往不吻合。如果用韦伯的方式去探究,会对我们在制度规则体系的形成演变机制上的探讨有许多启迪。韦伯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开了制度经济学的先河。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李强教授对韦伯研究颇有深度,他曾经在讲座中指出:“在阅读了韦伯之后再来阅读现在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著作时,总有一种今不如昔的感慨,总觉得韦伯的著作与今天那些制度主义著作比较起来,前者是高山,而后者只是简简单单的丘陵。韦伯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的制度主义分析、宗教分析的著作都值得仔细品尝。”(李强:《经济与社会——漫谈韦伯》)

韦伯的文化研究,主要关注点在宗教问题上。不过,韦伯的宗教,不像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宗教,而是更为广阔的文化意义上的宗教。宗教在人类社会中具有特殊意义,它借助彼岸世界和终极价值的追求,使人类社会有了道德伦理,有了精神秩序。在韦伯看来,只有首先以宗教规范精神秩序,才会形成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有了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人类才能具备社会生活的常态。即宗教和文化决定制度,制度决定经济和社会。正当性的渊源是宗教。

韦伯在宗教文化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比较方法。他致力于解释不同宗教中所包含的经济伦理与政治伦理,进而解释不同宗教的理性化程度。韦伯的比较宗教文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各种宗教理性化程度的强弱上面。比如,韦伯把中国的儒学和道家学说也看作宗教,他认为中国的宗教(即儒学和道学)过于关注现实,缺乏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所以理性化程度不高。而印度的佛教则只追求彼岸世界的解脱,不关注现实世界,理性化的程度也不高。只有欧洲新教中的加尔文教,处于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紧张状态之中,作上帝选民的使命和对现实社会的责任交织在一起,孕育并催生出了资本主义。

对于我们来说,读一点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著作,有助于廓清文化研究中的迷雾。比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文化到底是什么?企业的价值观念应该如何确立?现实中的价值观念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形成的?这些问题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惑。在有些企业家那里,文化建设仅仅是一种提高效率的手段,好一些的,则把文化建设当作维系人心和凝固力量的工具。从人的本质角度探究文化底蕴,从超越功利出发进行文化建设,对不起,则往往十分遥远。韦伯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尤其是韦伯对宗教文化中此岸与彼岸的关系探讨,更具有文化研究上的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