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师与三公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乃至八公均开府治事,至于这一时期的丞相、相国,则更是权重一时。三公、丞相或相国在名义上依然是宰相之职。尽管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三公已经不能同汉代相比,但尚未蜕化到可有可无的程度。
隋唐时期,鉴于此前丞相、相国权力过重,从此不再设置。三公的名号仍有,但不再设府置官,下面没有僚属,所以三公也就不再是宰相。“文帝废三公府寮,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311从此,从秦汉以来的三公,有了性质上的根本变化。
隋唐设有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为正一品。名义上,三师是皇帝之师,实际上只不过是荣誉职位,不置官属,没有府僚。按正规制度规定:“三师,训导之官,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312大体上,三师只是用来尊崇元老大臣的。《唐六典》卷1言及三师时说:“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故近代多以为赠官,皇朝因之。其或亲王拜者,但存其名耳。”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也位居正一品。由于汉代以来的传统影响,《旧唐书·职官志》叙三公仍称其“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但事实上,隋唐以后的三公与以前的三公大不相同。“自隋唐以来,三公无职事,自非亲王不恒置,于宰臣为加官,无单置者。”313显然,三公已成为勋亲重臣的荣誉性加衔。
(2)宰相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三省,已经介入了宰相事务,但尚不能说它们就是宰相机构。随着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先后从宫禁内独立出来,成为中央的正式政府机关,三省长官也就在事实上先后掌握了宰相之权。但是,魏晋南北朝时的三省,依然带有一定的宫官色彩,而且职能较为混杂,机构多变,稳定程度不足。加之这一时期的三公(有时还包括丞相和相国)均开府治事,三公、丞相或相国在名义上依然是宰相之职,因此,魏晋南北朝的三省长官并没有宰相名分。隋唐初期,随着三省的正规化,三省长官才成为真正的宰相。
整个隋唐时期无宰相官名,但是,当时对掌握中央政府的实际执政权力者,公私皆以宰相称之。隋唐宰相与秦汉丞相制度相比,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隋唐实行的是集体宰相制。实际上,从秦代和西汉的一人或两人任丞相,到东汉的三公为宰相,随着皇帝专制权力的加强,辅政宰相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在汉武帝时,随着中朝的形成,实际担任宰相职责的人员就已经在增加。到东汉,尚书令等重要职务,也取得了事实上的宰相职权。经过这样不断演变,发展到隋唐,终于形成了专制体制下较为健全的集体宰相制度。据宋人洪迈统计,西汉宰相(实为丞相)四十五人,而唐代宰相三百余人314。仅数量上的不同,就已经反映出汉唐宰相制度上的巨大差异。
当然,隋唐的集体宰相制也是相对而言,在政治比较安定的时期,特别是开元天宝的盛世时期,宰相人数相对较少,而在中央政治斗争激烈的时期(如武后执政时期)或社会动乱、皇权不大稳固的时期(如中宗、睿宗以及安史之乱以后各帝时期),则宰相相对较多。因此,宰相人数的多少,与政治状态密切相关。
隋代宰相,包括尚书仆射、中书令(当时称内史令)和侍中(当时称纳言),也就是当时的三省长官。隋文帝撤销了三公府僚,“朝之政务,总归于台阁”315,即把原三公政务归到了尚书省,尚书省长官尚书仆射自然是宰相。虞庆则任尚书右仆射时,隋文帝就对他说:“位居宰相”(《隋书》卷40《虞庆则传》)。同时,隋文帝令内史令、纳言知政事。三省长官由此而都成为相职。
除三省长官为宰相外,隋代开始,用“参掌机密”、“参掌政事”等衔作为宰相职务的加官,开了唐代以他官为相的先声,同时也使宰相班子不断得以扩充。例如,柳述以兵部尚书“参掌机密”316,虞世基迁内史侍郎,“与纳言苏威、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蕴等参掌朝政”317,都是以三省长官以外的官员参与宰相事务的例子。
唐代宰相较多,前后变化也较大。唐初,宰相为尚书左右仆射,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即三省长官。另外,他官加参议朝政、平章国计、专典机密、同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衔,均为宰相之职。到高宗武后以后,宰相名分的其他称号逐渐减少,任宰相者除中书令和侍中外,多数统一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两个称呼上来。平者,治也,定也;章者,别也,明也。所谓平章事者,指议论、处理、裁决有关军国事务。所谓同三品者,并不是指实际官品,而是指可以与秩级为正三品的中书令和侍中同样行使宰相职权。玄宗时期,宰相加衔逐渐统一为同平章事。肃宗以后直至唐末,中书令和侍中也逐步被排除到宰相队伍以外,宰相名号基本上就剩下同平章事一种。
大体上,武德年间仅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长官以外无相职。从贞观年间开始,以他官知宰相事者较多,如贞观元年(627年)用检校吏部尚书杜淹“参预朝政”,贞观三年(629年)用秘书监魏徵“参预朝政”,贞观八年(634年)诏令元老重臣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贞观十七年(643年)令太子太保萧瑀、太子詹事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以上均见《资治通鉴》系年和各本传)。高宗时,“同三品”和“同平章事”始成为正规的入相称呼。总章二年(669年),东台侍郎张文瓘加衔“同中书门下三品”,史称“‘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318。永淳元年(682年),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秘书员外少监郭正一、吏部侍郎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史称“‘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①。大体上,此后以同三品出任宰相者的资历,一般要高于以同平章事出任宰相者。如果宰相的本官是六部尚书,则多用同中书门下三品;如果本官是侍郎或卿监,则多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宝以后,“同三品”基本不再使用。
三省长官从正规宰相到被排除出宰相队伍,也经历了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高宗时,李勣为从二品的尚书左仆射,加衔同中书门下三品。此后,尚书仆射单授而不加衔的,就被逐渐排除出了宰相班子以外。长安四年(704年),豆卢钦望出任左仆射,诏书中没有加衔,豆卢钦望便不敢去政事堂议事。过了数天,高宗发现任命有遗漏,于是又下诏令豆卢钦望“知军国重事”,豆卢钦望才正式成为宰相。开元年间,尚书仆射已经同宰相无缘。天宝时,安禄山曾求宰相之职,由于杨国忠坚决反对,玄宗乃给其加尚书左仆射衔,说明此时已经明确仆射不再是宰相职衔。
开元天宝年间,尚书仆射虽不再是宰相,但中书令、侍中却是实实在在的宰相,而且随着政局的稳定,宰相人数较少,用“同三品”和“同平章事”加衔任宰相者也极少。安史之乱后,这种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中书令和侍中也逐渐被排除出宰相班子,而变为荣誉性加衔。从大历二年(767年)起,中书令、侍中均升为正二品,变成了藩镇勋臣的加衔,但同时也不再是宰相。宰相之职均用加衔,而且“同三品”也不再使用,宰相之职,被统一到“同平章事”一衔上。读唐史,必须注意宰相一职的先后变化。
大历以后的同平章事,也不是任意加衔,从加衔的本官看,一般用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或者六部侍郎加同平章事衔,少数中书舍人、给事中、尚书郎中等五品清官也有加同平章事者。
唐代为集体宰相制,少则三四人,多则十余人。但宰相如无政绩,会遭人讥讽。开元年间,卢怀慎与姚崇同为宰相,卢以己不如姚,每事相让,时人谓其曰“伴食宰相”。宰相的人选也要恰当,一般要出身清流。宪宗时,程异以盐铁转运使起家,转工部侍郎而领相。群臣以其出身钱谷吏,认为不可为相,不愿与其同坐。以致程异为相月余,自愧出身不及他人,不敢知印秉笔。
唐代“以三省为宰相之司存”。但是,由于不是个人宰相制而是集体宰相制,不可能分别在三个衙门理事,因此就有了政事堂之设。司马光谈及政事堂的由来时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319政事堂即宰相议事之处。政事堂初设于何时,史学界尚有分歧,有说初设于贞观年间者,有说初设于武德年间者,也有说起于隋代者。但有一点确凿无疑,即政事堂最初设于门下省。李华说:“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政之所谓之政事堂”320。《旧唐书·职官二》称:“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高宗时,侍中裴炎执政事笔,为首席宰相,永淳二年(683年)十二月,裴炎由侍中迁中书令,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到开元年间,张说以中书令为相,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也随之改为中书门下之印,并设置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于政事堂之后,分曹以主政务,政事堂最终定型。
由于唐代的宰相都有本职,同三品、同平章事自不待言,即使是三省长官,也都有本省事务。因此,起初宰相均半天在政事堂办公,半天回本司办公。“开元以前,诸司之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321。到玄宗时,随着宰相人数的减少,遂专在政事堂办公。“开元已后,宰臣数少,始崇其任,不归本司。”322
宰相之职,上佐天子,下总百官,其职权较为广泛。
首先,用人是宰相最主要的职权。姚崇初任宰相,于皇帝前请示任免郎吏之类事务,帝不应,姚惧出。高力士问:“陛下新即位,宜与大臣裁可否。今崇亟言,陛下不应,非虚怀纳诲者。”玄宗说:“我任崇以政,大事吾当与决,至用郎吏,崇顾不能而重烦我耶?”323武则天在看到骆宾王为徐敬业起草的讨武曌檄中有“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试观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二句时,曰:“宰相之过也。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324德宗时,崔祐甫任相,未逾年除吏八百余,多称允当,可见时人以用人为宰相职分。三品以下、五品以上的一般官职、六品以下的重要官职如御史、郎官,均由宰相荐任。
其次,宰相要出使巡抚地方,补授官职,以至奉命出征。
再次,遇有天灾人祸,宰相代皇帝承担责任,表示自咎。与汉代不同的是,东汉天灾人祸,例要策免三公,而唐代宰相在同类情况下仅需请罪而无须辞职。
最后,由宰相负责处理军国重大政务。
宰相办公时由宫内供食。“故事,每日出内厨食以赐宰相,馔可食十数人。”325可见“工作餐”由来已久。由于唐代宰相多为加衔,所以任宰相之职者兼官兼薪。
宰相在处理政务时有一人“执政事笔”。执笔也称秉笔,凡秉笔者,即为首席宰相。秉笔宰相有相当大的权力,负责主持政事堂会议,承接诏旨,值宿于政事堂。“肃宗时天下事殷,而宰相不减三四员,更直掌事。若休沐各在第,有诏旨出入,非大事不欲历抵诸第,许令直事者一人假署同列之名以进,遂为故事。”326至于使相(节度使挂名宰相)之名,例由秉笔宰相代签。百僚有司请示事务,亦由秉笔宰相出应。玄宗时,秉笔宰相基本固定,从姚崇、宋璟到李林甫、杨国忠,均长期秉笔,致使集体宰相制有向个人宰相制蜕变的趋势。肃宗鉴于李林甫和杨国忠的专权,令宰相轮流执笔承旨,每旬一换秉笔。德宗时,改为每日一更秉笔。但是,秉笔更换过于频繁,虽防止了首席宰相专权,却严重影响政务处理和运转。因此,每日一更秉笔宰相的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并未能实施下去。如李逢吉、李德裕,都曾长期秉笔。
宰相处理政务的文书札子,称之为堂帖或堂案。“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处分百司有堂帖,不次押名曰花押。”327宋人称:“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曾见唐人堂帖,宰相签押,格如今之堂札子也。”328
按旧例,宰相每日入直,卯时始,午时出,如奉诏令则可提前或推后。
非侍中或中书令,宰相例不能过问中书省和门下省事务。
故事,宰相不于政事堂邀客。不能于私第独见宾客。
由于唐代实行集体宰相制,所以,有的宰相可以兼领边帅而依旧保留相职,或者以重要的方面大员遥领相职。这种情形称为使相。唐初就有委派宰相出任地方或对方面大员加委相职的。玄宗以后,藩镇日盛,中央用宰相出镇地方,以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但更多的是地方节度使加宰相名号,以利于笼络和表示荣誉。
安史之乱后,宰相人数复多,权力日轻,原来的宰相职责多被翰林学士和枢密使所取代,同平章事则被委派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329到德宗贞元二年(786年)起,宰相始分判六部,齐映判兵部、承旨及杂事,李勉判刑部,刘滋判吏部和礼部,崔造判户部和工部。至此,宰相已同六部长官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