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任智法之士

欲以法驭人、以法治国,就得有崇尚法治的智法之士帮着操盘。所以韩非子在多篇反复论及任用智法之士的主张。

1.​ 智法之士可治权臣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

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到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出自《孤愤》)

且法术之士与当涂之臣,不相容也。何以明之?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大臣、左右权势息,则人主之道明矣。 (出自《人主》)

韩非子同时抛出了两种类型的人,一是智术能法之士,二是重人(即权臣)。

智术者,远见而明察,能察觉到人的私心;能法者,强毅而劲直,敢于纠察和惩治奸邪。智术,言其智也;能法,言其正与勇也。智、正、勇兼备,且做事、履职尊重法令,所以尽管很能干,但不算权臣。核心差异在一个“正”字,所谓“正”,为公也,循法也。我常讲一定意义上法家是最无私的一家,悲哀的是,也正因如此,法家往往不能挣脱 “谋国而殉身”的宿命。

而重人,即权臣,则做事无令擅为,破坏法律以谋私利,损害国家利益以便利私家,其势力可以挟制君主,这就是能够控制国家大权的人。由此可见,重人也不乏智术与胆量,其与智法之士的区别,仅在一个“正”字。

智法之士嫉恶如仇,且有足够的智谋与手段,如果能够得到任用,就是重人的克星。所以智法之士与重人在朝廷上是势不两立的对头。从重人的角度看,智法之士如果得到任用,是心腹大患。

总言之,韩非子认为要做到以法驭人、以法禁奸、以法治国,有个前提条件就是要重用智法之士。事实上,在《韩非子》全书中,韩非子花了很大篇幅来讲要君主要强国,一定要先任用智法之士。

【评】:

我认为韩非子所言的智法之士,还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从价值观角度,不像“重人”、左右近习一样唯以荣华富贵为宗旨,其理想还在于治理朝政本身,即建立期望中的朝政秩序是他们所最在意的。所以我认为商鞅最终被车裂,在黄泉之下他应也不后悔辅秦强秦,因为秦国所实现的,是他的理想所在!

2.​ 智法之士难得其位

今则不然,其当涂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左右近习朋党比周以制疏远,则法术之士奚时得进用,人主奚时得论裁?故有术不必用,而势不两立。法术之士焉得无危?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议,而背左右之讼,独合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进说乎?此世之所以不治也。 (出自《人主》)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出自《孤愤》)

今近习者不必智,人主之于人也或有所知而听之,入因与近习论其言,听近习而不计其智,是与愚论智也。其当涂者不必贤,人主之于人或有所贤而礼之,入因与当途者论其行,听其言而不用贤,是与不肖论贤也。故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奚时得用,而人主之明塞矣。昔关龙逄说桀而伤其四肢,王子比干谏纣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诛于属镂。此三子者,为人臣非不忠,而说非不当也,然不免于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贤智之言,而蔽于愚不肖之患也。今人主非肯用法术之士,听愚不肖之臣,则贤智之士孰敢当三子之危而进其智能者乎?此世之所以乱也。 (出自《人主》)

韩非子认为由于权臣与近习之臣的阻碍,使智法之视难以被君主任用并帮助君主治理好朝政。为什么呢?权臣擅权,智法之士尚法,所以权臣不能容智法之士。君主的左右近习讲究拉帮结派,这也是智法之士不认可更不会去做的,所以左右近习会排斥智法之士。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君主左右亲近的人,并非都是智者,也并非都是贤者。君主听了智者、贤者的见解,却身边不智、不贤的人讨论这些智者、贤者是否可用,这相当于智者决策于愚者,贤士评判于不肖者,君主的英明也被蒙蔽了,怎么可能得到智者和贤者?

所以,如果君主想任用智法之士,非有明察独决之大智大勇不可。否则的话,不但选不到贤才,贤才还都会被毁掉。比如关龙逢、比干、伍子胥都是忠心耿耿的人,向君主的进言也是有道理的,最后不但意见没有被采纳,人还都被杀了。假如君主身边都是智法之士,这些问题也就自然而解了。

事实上当企业想引入擅长体系与流程建设的法治人才,以进行企业变革,扭转企业过于依靠人的不规范运作模式时,同样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人才难引进,引进难存活。说到底,还是企业老板志不坚或识不明。

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出自《孤愤》)

真有才智的人靠业绩证明自己,真贤士洁身自好,他们不会通过贿赂能给君主进言的人和枉法行为换取能给君主进言者的青睐。君主身边的人得不到好处,就会压制,甚至诽谤这些贤智之人。贤智之人就不能为君主发挥他们的才能。

【评】:

领导身边人阻碍招揽贤士、任用贤能,不但国家有这种情况,企业亦然。权臣以其奸恶蔽才,近臣以其暗昧蔽才。

3.​ 智法之士难与权臣相争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因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

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

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发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出自《孤愤》)

权臣必是能迎合君主心里、投合君主好恶的,即“同乎好恶,固其所自进也”,且官爵贵重,朋党又众,一国为之唱赞歌。而法术之士想得到重用,既不能获得君主信任,也没有亲近关系,同时法治思想又是矫正君主偏协之心的(这不合君主好恶),并且,法治之士又往往地位低下,没有同党、孤立无援。所以法术之士很难与权臣相争。具体说来:

-​ 基于与君主关系疏远去与权臣相争,很难取胜。

-​ 新客和旧臣相争,很难取胜。

-​ 以反君主好恶和投君主好恶相争,很难取胜。

-​ 以地位低的和地位高的相争,很难取胜。

-​ 以一张嘴和一国去观念去相争,很难取胜。

法术之士有这五大劣势,见到君主都很难。权臣凭借五大优势,又能日夜单独向君主进言。所以,法治之士能有什么门路得到任用呢?君主又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以五大劣势与权臣势不两立,法术之士怎会不危险呢?权臣对那些可用罪状诬陷的,就借助国家法律来诛杀;对那些不能强加罪的,就用刺客暗杀。

4.​ 智法之士处境危险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呆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从是观之,父子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出自《奸劫弑臣》)

韩非子认为智法之士出在遭受非难的位置上,被众人诬陷,淹没于流言舆论中,求得安全都不容易,获取名声更是困难。接着他讲了一个故事,楚国春申君的一个宠妾,先是以霸凌诬告春申君正妻,春申君抛弃了正妻,然后又以性骚扰诬告春申君长子,春申君杀死了长子。韩非子认为亲如夫妻父子尚且能被诽谤陷害,君臣之间没有那种亲情,且诽谤者众,所以智法之士下场悲惨,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商鞅在秦国被车裂,吴起在楚国被肢解。智法之士处世公正不徇私,所以容易遭到陷害,不是英明的君主很难信任他们。

【评】:

韩非子没有讲到智法之士容易遭到诽谤陷害的根因,他们站在国家和君主的立场推行变革,定会侵犯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才是他们被针对的关键。可如果智法之士不这么做,就不是智法之士了,这是一个永远的悖论,在韩非子身后的两千年来,一直在重复着国家不得不变革,而变革者又极少又好下场的悲剧。变革的实质即是利益变革,凡变革必是以少敌多,削有权势的既得利益者之利益,而补弱势群体的利益,这种不利的局势,没有最高领导者的坚决支持,事难成、身难全。

5.​ 和氏的故事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 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主而下虐民, 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减百吏之禄秩,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 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出自《和氏》)

和氏璧的故事知名度很高,韩非子讲述这个故事,还是用来阐述“智法之士难得其位”这个愤懑。在这个故事中,通过和氏的不幸遭遇和他坚持不懈的品格,形象地描绘出了包括吴起、商鞅,以及韩非子自己在内的智法之士的现实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