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融合中的创造——韦伯的方法论

马克斯·韦伯为后人竖立起一座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学术高峰,人们赞誉他是“社会分析科学和艺术的至今无人能及的大师”(刘易斯·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下的思想》,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84页)。他在社会科学多个领域里博大精深的成就,与他的方法论是分不开的。因此,了解和掌握韦伯的方法论,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韦伯之前,西方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已经有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传统,引来了欧洲学者的启蒙曙光,马克思称:“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培根。”(《神圣家族》,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1页)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传统,使欧洲进入了“我思故我在”的精神境界,黑格尔把笛卡尔称为“现代哲学之父”。其后,欧洲的思想界,一直未能超越这两位先驱。到韦伯的时期,社会学的创始人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1917)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结合起来,倡导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而有“人文科学领域的牛顿”之称的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则主张“从生活本身去认识生活”,以人文精神否定实证主义,用心智感知排斥形式逻辑,与迪尔凯姆形成对立。有了这么多的前人铺垫,促使韦伯在方法论上实现了划时代的突破。

韦伯的研究方法,以调和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和狄尔泰的人文主义为起点,以经验观察为依据,以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理解”为实质,从而完成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扬弃和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