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卡进行款项结算,收付款项,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其目的往往是避税,也有可能是业务对象是个人,或兼而有之。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使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资金涉及会计工作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问题,无法确保资金安全,也使得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核查,且如为偷逃税款目的,则公司存在税务风险。
对于使用个人账户的情形,需要了解其必要性、原因、金额占比,核查收付情况的真实性和个人账户收到的内部控制措施,最终是减少此类情形的发生,并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