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愿通俗地讲就是女孩子爱不爱你,爱得死去活来非你不嫁,还是若即若离,或者完全不答应。经销商的合作意愿有几个层次:合作意愿很强烈,相见恨晚;合作意愿一般,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也许有几个供应商在谈,或对现有的厂家不太满意;谈来谈去遥遥无期也不明确拒绝;或者直接拒绝合作,你落花有意,他流水无情。现实情况是,有意愿的渠道成员不符合要求,而符合要求的渠道成员没意愿或意愿不强烈。
我们有个经销商,做高级别墅精装修,本身崇尚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对产品质量要求非常高,非常崇拜德国品牌。在使用我们产品的过程中,被我们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先进的安装工艺折服,主动与我们沟通联系,表达了对品牌的仰慕和要求合作的强烈愿望。最初我们不看好这个客户,但被其强烈合作意愿打动,就同意尝试合作,在引入资本合作方,通过严格技术培训等,最终他成为我们公司精装修细分市场的增值经销商。
无论合作意愿是哪种状态,重要原则是必须符合厂家的基本条件。如果符合要求的潜在合作伙伴实在没有合作意愿,厂家不妨将市场暂时搁置,等待合适时机再开发。产品是流动的,区域内即使没有经销商,不代表没有零售渠道和客户应用。如果厂家的业务人员做几个项目或开发几个拿货终端,能带订单来跟经销商谈,既能提高对方的信心,也能拉动经销商的合作意愿。
那么,经销商的合作意愿强烈、过分热情一定是好事吗?
与潜在客户一口回绝或说要考虑相比,被厂家看好的合格候选人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意愿,也不在贸易条件上过多地讨价还价与斤斤计较,估计是所有厂家渠道经理愿意看到和遇到的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经销商合作意愿强烈、过分热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看好厂家和品牌的前景,对合作有很高的配合度和意愿度;另一种是抱有某种目的,你要的条件都答应,千方百计把独家品牌代理权拿在手里。开始也会根据你的要求订几次货,然后以产品不好卖为借口,你的产品在市场上消失被冷藏了。
经销商都知道这个道理:如果不能与厂家成为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就必然成为对手,如果你的品牌被他的竞争对手拿去,可能会对他现有业务造成影响。因此,先下手为强,先把厂家控制在手中。一年以后,你才回过神来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拓市场,发现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了。
经销商选择的内部视角如图2-2所示。
图2-2 经销商选择的内部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