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是“人—类—习—惯”

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惯性,或者说,是人类群体的惯性,把握住了这一点就把握住了文化的核心。如果要更为准确地对文化进行定义,我们可以用四个字对文化进行较为准确地定义,即“人类习惯”。

文化是“人类习惯”,这四个字要分解开来一字一字地解释,每一个字都有特定的内涵。

首先,文化是跟“人”有关的。所有的文化现象首先是与人有关的现象,如果完全与人无关,就无所谓文化。

比如,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尽管其被称为草原霸主,雄踞草原食物链的高端,尽管其“仪表堂堂”,威风八面,只要人没有干涉其生存的方式,只要其仍然保持着纯自然的状态,就不能说其有文化。

再比如喜马拉雅山上的原始森林,无论其多么美丽,多么物种丰富,多么空气清新,只要没有人的干预,只要其仍然保持原始状态,也不能说其有文化。

中国汉语中有一个词 “人文”就很好地说明了人与文化的关系。《辞海》中这样解释:“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

一提到文化肯定与人有关系,一提到人,肯定与某种文化有关系。所谓人不离文,文不离人。这是文化的第一个特点。

其次,文化是与“类”有关的。一讲到文化,一定是指某个特定群体的文化,比如,与一个家庭相关的,叫家庭文化;与一个企业相关的,叫企业文化;与一个民族相关的,叫民族文化;与一个国家相关的,叫国家文化。如果,单独与一个人相关而不和其他人相关,就只能叫做性格(一个人所拥有的习惯的组合)而不能叫做文化。

美国社会家戴维•波普诺指出:“文化是人类群体或社会所共有的产品,包括价值、语言、知识和物质对象”。即文化是群体共有的产品,是同一文化群落中人们共同的社会心理、价值体系等。

第三,文化是后天“习”得的。人类的天性不属于文化,比如说,婴儿一生下来就会自己寻找母亲的乳房,就会吮吸母亲的乳头;人们见到食物或者闻到食物的味道就会分泌唾液;年轻人到了青春期,就会对异性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等等。人类在这些方面都存在着行为惯性,但这种惯性属于人的天性,不属于文化。

文化一定是非物质性的,不能通过DNA遗传的,文化必须是后天养成的,是通过学习得来的,所谓“习惯”就是习得的惯性。

文化的上述三个特点再加上其最本质的特点,惯性特点,我们就可以给文化下一个比较精确而简练的定义,即文化就是“人”“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