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案例】粤传媒并购香榭丽,5亿元亏光三方7人将坐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7)粤01刑初228号】
判决书为我们勾勒出如下的并购故事:
上海香榭丽公司及叶玫等人在与粤传媒签订、履行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过程中(即粤传媒并购香榭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粤传媒现金、股份等并购对价共计4.5亿元及后续增资4500万元。最后这些钱基本亏光了。
被告单位香榭丽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指粤传媒)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叶玫、乔旭东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周思海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积极参与被告单位的前述行为,其行为亦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告单位香榭丽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叶玫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积极参与被告单位的前述行为,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对被告单位香榭丽公司、被告人叶玫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至此阶段,这起收购案,一审被判刑的人有买方、卖方、中介,共7人,被称为最危险的并购案。
此次并购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曾是最主要的户外大型LED媒体网络运营商之一,由叶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大股东,另一重要股东是乔旭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隐患一:香榭丽虚增业绩提估值。
2013年6月,香榭丽公司经东方花旗证券公司郑剑辉介绍,与粤传媒开始洽谈并购事宜。同时,为了尽可能提高公司的估值,叶玫等人开始安排制造虚假业绩。
隐患二:尽职调查走马观花,中介机构出具错误报告。
2013年9月,原股东叶玫、乔旭东代表香榭丽公司与粤传媒签订并购意向书。粤传媒随即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驻香榭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但香榭丽公司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中介机构也相应出具了错误的报告。
隐患三:轻信业绩承诺,收购100%股权。
2013年10月,香榭丽公司全部股东与粤传媒签订协议,粤传媒同意以4.5亿元并购香榭丽公司。证监会批准后,粤传媒及其子公司正式以4.5亿元的价格买下香榭丽100%的股权。此次并购中,香榭丽的净资产为2.9亿元,交易价格为4.5亿元。原股东业绩承诺为:香榭里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实现5683万元、6870万元和8156万元的扣非净利润,合计为2.07亿元。交易后,叶玫分得粤传媒股票750万余股,乔旭东分得206万余股及现金808万余元,香榭丽公司其他股东分得剩余的现金及股票。此后的2014年9月和2015年1月,粤传媒继续分两次增资香榭丽公司共计4500万元。
隐患爆发:持续亏损致破产,巨额损失难挽回。
香榭里业绩完成情况:承诺3年实现扣非净利润2.07亿元,实际亏了4.04亿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亏损1.54亿元、亏损1.33亿元和亏损1.17亿元。2016年9月,香榭丽申请破产。直至2017年6月30日,香榭丽的净资产为-5.2亿元,最终在2017年9月被粤传媒以1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至此,上市公司花了4.95亿元(并购4.5亿元、增资4500万元)买来的公司已经一文不值,而且亏损5.2亿元,所有的投资都打了水漂。
而对于对赌补偿的执行,叶玫、乔旭东等人所持有的粤传媒早已被他们质押给券商提前套现了,这些质押的股票也因为纠纷被法院司法冻结,上市公司根本拿不到任何业绩补偿。于是,走投无路的粤传媒选择了向公安报案。经过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以行贿罪为突破口,进而查出合同诈骗行为,买方、卖方、中介方共有7人已经被一审判决有罪,最长的叶玫被判1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