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出自《心度》)
《心度》篇这一段论述提纲挈领指出了“治民无常,唯治为法”的法与时移思想。“法与时移”是韩非子核心思想之一。韩非子提出这个思想主要是为了批判“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泥古思想,当然从法治建设本身其意义也甚大。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出自《五蠹》)
在这段文字的前面,韩非子先举了上古有巢氏构木筑巢而王、燧人氏钻燧取火而王,中古之世大禹治水而王,近古之世汤、武伐暴而王之故事,指出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情况,王者所务也必有所不同,僵化法古,必沦为笑柄。从而得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环境绝对论”和与时俱进的治政观念(也包含了法与时移的观念)。并用守株待兔这个成语强化各代都要与时俱进的观念。下面诸段落则是韩非子对“法与时移”的详细论证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出自《五蠹》)
专论赏罚不要的演变,韩非子古时地广人少、供养充足,故不必争,所以赏罚不用,今世人多财寡,故民争,所以就要用赏罚的手段来止争了。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䔧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歃以为民先,股无肢,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夫山居而谷汲者,腊而相遗以水;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士橐,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出自《五蠹》)
专论人的德性表现也取决于物质利益多寡,古时当官好处不多时,可以轻辞,所以显得高风亮节;今时当官好处多,所以贪官恋位、死守不去。所以治理国家也要因时而变,赏罚没有绝对的对错,要看现实情况,所以轻罚并不一定意味着仁慈,严刑也并不一定意味着暴戾,“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译:政事要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措施必须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政事。”而已。
真是满满的环境决定论、道德相对论。
【评】:
法与时移这个观念整体上是没问题的,作为一个普遍性法治指导原则也是没有问题的。但韩非子在论述这个观念时,过于贬低了人的道德自觉性,把人过于“物化”了,这是有失偏颇的。究其根源,还是只看到了人性“波粒二象性”中的一象。认知上的这种偏颇,在指导实践时就易出现无所畏惧的心态,进而在立法执政时逆人性、狂妄暴戾、无所畏惧(不怕死后洪水滔天)、极纵好恶的情况就会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