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大一统帝国就像国家垄断公司,靠内部派系互相牵制维持平衡,高官层肆意妄为导致解体。任性是这种公司的大敌。
战国七雄的竞争,不是遵循市场交易原则,而是遵循暴力征服原则。群雄并起,竞争的社会成本就太高,于是,实现大一统,垄断所有资源就是最划算的,由此中国进入了秦汉时代。如果把西周比作家族公司,那么秦汉就变成了国家垄断公司。这种国家垄断公司的走势,取决于公司的收益分配。秦朝不能善待基层黎庶,迷信当初打天下的暴力,高压之下带来的是大泽乡的反抗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祖龙死而地分”的诅咒,自下而上的暴力反作用,使这个国家垄断公司进入重组,借壳上市,刘邦乘势调整了公司的运营规则,以“约法三章”的高姿态继承了秦朝的遗产,建立西汉。汉朝吸取秦亡教训,以“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走向新的稳定,同时以分封诸侯王国方式认可了反秦战争中的军功集团。这时的诸侯国,与西周的诸侯国完全不是一回事,同亲情无关,只是酬劳功臣的方式。很快,功臣被皇帝宗室替代,异姓王变成同姓王。但是,王国与皇权的矛盾随之显露出来,带来了吴楚七国之乱。不过,七国之乱不属于公司的分合之争,而是董事会和总经理的人选之争。即便吴楚各王没有被灭而且上位,仅仅是换了董事长而已,同公司的性质没有大的关碍。西汉末年,董事长换成了王莽,并不影响这个国家垄断公司的性质。人们可以批评王莽这个董事长政策有误,甚至可以把他推翻,但“新”记王莽政权也新不到哪里去。
对国家垄断公司来说,真正决定这个公司分合走向的,是公司内部的上下关系。这种上下关系又有两层含义,一是组织对成员的关系,二是中央对地方的关系。秦朝没有处理好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秦朝以皇帝睥睨天下的气势,把庶民看作可以任意拿捏的面团,导致公司翻盘。汉代在“与民休息”的基础上,确立了不与民争利的治理准则,使后来国家垄断公司在对待庶民上有了双方都能接受的界线。不过,这种治理准则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多次试错之后逐渐形成的。汉初,“天下苦秦久矣”,所以刘邦和文景能够退到黄老之治。然而,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加,财政钱包的鼓胀,皇帝往往会好大喜功,显摆自己的能耐。凡是这种国家垄断公司,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实际上是没有市场制约和社会制约的。所以,如何约束高管是头等大事。汉武帝狠狠辉煌了一把,把汉初七十年积累的财富折腾光不算,还得加大向社会的搜刮。在农业社会,财富变量较大的领域首推工商。“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算缗加告缗,国债加捐献,还在盐铁官营方面引发了长期争论,使西汉出现了不稳定的迹象。最后,汉武帝自己的悔悟,汉宣帝政策的调整,使西汉实现中兴,也由此确定了后代王朝不与民争利的治国基调。
但是,国家垄断,政权手里又有令人生畏的暴力,所以在不与民争利的政策实施上,历代多有折扣。对于明智的帝王来说,这个折扣掌握在不激起民变的分寸上。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缺乏敬畏之心的皇帝,往往超越了这个分寸,从而导致政权易主,公司短命,如隋炀帝。问题在于,即便是清楚这个分寸,但随着公司的运营变化,开支总会增加。古代不同于现代,开拓边疆,往往不会得到财政上的收益,只会加大国家的支付。而且像唐代安史之乱后,国家开支猛增,河北税源丧失,这就产生了维持公司运行的财政难题。对此,经过历代调试,凡是稳定的王朝,对于农业方面的国家征收,一般都掌控在十分之一二左右,以什一之税为推行仁政的标准尺度。而工商方面的变量大一些,通常,当国家财政需要时,多采用食盐官营或专卖、酒专卖(榷)等方法,由此也就展开了官府与私盐贩子的拉锯战。凡是这个尺寸把握不好的朝代,国家会易主,但多不会分裂。超过了界限与民争利,就会在下层缓慢积累起改朝换代的力量。
历史上的国家垄断公司同现在的竞争性公司相比,有着重大差别。由于国家垄断公司没有市场约束,所以,它依赖高管层的自我制约,缺失这种自我制约的王朝,一般会过度使用民力而短命。凡是追求长治久安又能形成制约体系的,除了价值观的约束外,多靠高层运行中分化出来的派系互相牵制。很多人都对历史上王朝内部的掣肘十分恼火,殊不知正是这种掣肘才可防范所有高管包括皇帝在内的任何个人或者小群体为所欲为。不管你是英明神武还是奸佞龌龊,几乎都不能随心所欲。从西汉的中朝和外朝开始,国家建制中就留下了派系发育的土壤。此后外戚与宦官、士人与宗室、言谏与实务等等,机构分化与群体聚合交织,钩心斗角,形成古代国家治理的特殊风景。所谓“没有外患必有内忧”,正是这种派系之争的写照。凡是这种国家垄断公司运行较为正常的王朝,国家没有分合,而高管的群体分合则时隐时现。一旦高管“紧密团结”,就有可能走上秦朝或隋朝道路,反而是那种派系此起彼伏的朝代,虽不能“久安”却可以“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