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的概论

股权,从定义上来讲,泛指股东得以主张的各种权利。股权从公司成立的那一刻起就存在了,有公司就有股权。我们可以把股权按照广义和狭义来理解。

(1)狭义的股权:

凡是在工商登记,能在公司章程或者工商中查到的股权,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制公司为主体的,股东持有的权利,就是股东的股权(也是我们常说的注册股)。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一般我们会讲股权比例,一共有几个股东,每个股东分别持有多少比例的股权;在股份制公司,一般说股份,每个股东持有多少股的股份。

(2)广义的股权:

可以理解成是以法人组织为基础的,股东持有该组织的权利,统称为股权。目前在法人组织方面,主要是指公司的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权;

​ 股份制公司,往往称为股份;

​ 上市公司,称为股票;

​ 有限合伙人企业,称为合伙份额;

​ 个体工商,没有什么说法。

本书所讲的股权,是围绕广义的股权,结合不同的法人组织主体,针对不同的合伙情况,进行对应的设计和说明。股权从广义上是一种口语化的表达,但是在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对应不同的法人组织主体,股权描述应该对应该主体所适用的法律规定。

比如:张三和李四共同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们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时,股东就不能称之为股东,而应该称之为“合伙人”,合伙人持有的股权,应该叫合伙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