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客户分类管理是最经济的管理方式
早年做业务员对大客户、核心客户、小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时,一直认为,客户的分类管理,核心是“抓大放小”,即将大客户、核心客户服务好,将资源向他们倾斜。直到亲身经历了一次惨痛教训后,开始重新审视和客户分类管理,回归其真正意义。
2001年,照明行业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当时在区域市场摸爬滚打。行业的高速发展、品牌支撑得力,加上勤勉和小聪明,分管的几个区域市场的销量风生水起,客户开拓质量也处在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当地很多建材批发商和门店零售商主动和我联系,当然也有一些不是照明行业的客户,希望能获得品牌的经销。
在众多希望加盟的经销商中,老F是意向最强烈并且和实力最非常强的老F成了备选客户。但年销售额过千万的具有十年的批发与零售经验的老F,当时的主要业务集中在板材市场而不是照明市场,虽然都是建材大类,然而毕竟隔行如隔山,因而对老F的开发,态度一直比较谨慎。
最终是老F作为一名人际关系高手的特质打动了我:不定期与我交流其对灯具行业的认识;每当区域市场开会,他一定会过来学习;反复邀请我参观他下辖的门店和仓库,以展示实力。最令人感动的是,每次去拜访他,一定是车接车送,好烟好酒招待,还是小业务员的我感到受宠若惊。
正因为这人性的弱点,我在错误的时间做了个错误决定。
“有钱又愿意配合,又是建材行业资深客户,两种产品的经销完全可以配套发展!”这样的想法下,老F成了我的经销商。作为基层业务人员的我,手头掌握的资源并不多,为帮助老F快速适应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说服上级领导把当时的核心客户申请资格对老F开放,以为其提供资源和支持。按总部管理规定,原则上新客户是不允许纳入核心客户范畴的。当时我天真地认为,借助核心客户管理计划的专项费用和资源支持,老F的快速发展应该会更顺利。
老F很高兴,认为这么快就进入核心客户系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和老F前期配合非常顺利,让进货就进货,让开店就开店,让搞推广就找人搞推广。公司对核心客户不仅有特殊资源和政策支撑,然而也有销量、利润、市场推广力度上的要求,老F为了完成这些考核指标,也拼命地力争达到考核要求。然而,老F很多时候都是靠仓库的库存积压来勉强维持。其他核心客户则是合作了五年以上的老客户,他们具有的下线网点、推广经验、人员的产品经验、专项社会资源是老F所不能企及的,因而在这套进销存的消化系统里,即使在比较高的任务压力下依然能够自我循环。因此,在合作的第一年下半年,老F就开始显现一些疲态,年底,虽然销量考核指标勉强达标,但积压的库存让老F着实过了个郁闷年。
为弥补良心上的不安,第二年我继续给老F争取了核心客户资格,但老F显然还没有建立一套核心客户的系统,以完成核心客户所需要履行的义务,虽然有大把资源支持,苦于自身无法消化,以致在完成考核指标上疲于应付。因而,到8月份,老F主动提出终止核心客户资格的请求,转为最基础的零售商资格。随后不久,我因为业绩突出升了职,调到了其他区域。
两年以后,在一次公司的全国性零售商大会上,碰到了老F,此时的老F容光焕发,精气神十足,谈及做核心客户的那段时间,无限感慨地说道:“多大的头,就戴多大的帽子,如果硬撑,你难受,我也难受!”
那次谈话之前,我认为老F能力有问题,但谈话后,开始真正思考客户分类管理的本质:客户分类不是歧视和放弃中小客户,而是给予不同基础的客户适合的权利与义务。
明白了这个道理,在客户分类管理上就不会犯冲动性的原罪。
如前所述,既然客户的分类管理是给予不同基础的客户适合的权利与义务,客户的分类标准就是需要落实的最基础工作。
正如第一节所说,客户的分类可以有很多种,很多企业进行客户分类的依据就是简单的销量标准。而实际情况是,客户的经营年限、客户流失的概率、客户所属的渠道、下辖网点的数量等因素,不仅会决定客户的价值,更决定了客户履行义务的能力。
怎样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合理的客户分类标准呢,尤其是要建立一套比较科学的量化指标评估标准。一般来说,要分两步走,一是通过基础数据的积累,将评估指标进行优化;一是将评估指标代入客户分类总表中,形成最后的客户分类。
评估指标优化,指从哪个角度来分类客户,由于企业和行业的不同,分类标准存在差异,但单纯用销量分类客户的方式,已经越来越难满足客户管理的需求。这里将某些客户评估指标标准分享给读者(如表7-1所示),可以参照执行。
表7-1 客户评估指标
核心客户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N年 |
年度平均贡献利润额 |
20万元 |
35万元 |
60万元 |
100万元 |
…… |
年度平均流失率 |
35% |
18% |
7% |
2.5% |
…… |
以已获取毛利客户的终生价值为基础分类,将客户分为重点大户(1000万元以上)、潜力客户(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标准客户(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观察客户(100万元以下)。
以下某企业以已获取毛利客户的终生价值为基础,提炼的客户分类标准,如表7-2所示。
表7-2 客户分类标准表

很显然,这些客户的平均毛利贡献都要高于同类客户的平均水平,根据已获取毛利客户的终生价值公式可以确认,客户C、H为重点大户;客户A、G、I为潜力客户;客户B、D、E、F、J、K为标准客户。
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针对重点大户、潜力客户、标准客户、观察客户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