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走到了约翰内斯堡附近。读者应该还记得我们把整个行程分为八段进行。到目前为止我们严格按照计划走完了一半的行程,接下来还有四天的路要走。但若说我们的斗志与日俱增,政府也为如何应付此次印度人入侵而变得愈发焦虑。如果他们等到我们抵达目的地才实施抓捕,恐怕会遭到指责,说政府软弱无能,处置不当。所以如果要抓人,就得在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前动手。
政府已看到把我抓起来并未让“朝圣大军”气馁或害怕,也没有激得众人动手。如果发生暴动,政府刚好可以趁机把枪口对准大家。但我们却坚定不移,还和平有序,实在令史沫兹将军(甚至连他本人都亲口承认)大伤脑筋。你能对和平之士刁难上多久呢?你又怎么能杀死一个甘愿赴死的人呢?杀死一个欣然赴死之人索然无味,这就是为什么士兵愿意生擒敌人。(P.464)如果老鼠见了猫一动不动,意兴阑珊的猫就会去另觅猎物;如果羊见了狮子自动卧倒,索然无味的狮子就失去饱餐一顿的胃口;而如果狮子毫不反抗,英勇的猎人就会放弃狩猎的念头。当我们将非暴力与坚定的意志这两种优秀品质相结合,就已预示了我们的胜利。
戈克利发来电报,希望波拉克能去印度帮他向印度政府和帝国政府陈情。波拉克这个人不管在哪儿都能帮上忙,不管做什么都全情投入。因此我们打算派他去印度。我给他去信同意他动身,但行前必须亲自和我碰面,听我各项安排。于是他提出赶到行军路上与我见面。我给他回了份电报,告诉他如果愿意可以过来,只是这么做可能担着被捕的风险。但斗士不会因风险而有丝毫犹豫。更何况我们运动的首要原则是,在道德许可的范围内,每个人都要直截了当尽一切努力令自己被捕,直到政府抓他抓到烦为止。(P.465)所以,波拉克冒着被捕的风险也还是要来见我。
9号,波拉克先生在斯坦德顿和格雷林城(Greylingstad)之间的提科沃斯(Teakworth)赶上我们。当时我们正在开会商议,不过说得也差不多了。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钟。波拉克和我走在整个队伍的头里。一些同事听着我俩的对话。波拉克本来要从德班坐夜班火车动身,但神是不会让人事事如意的,就算是罗摩也在原定加冕的大日子退隐到了森林深处。正在我和波拉克谈得起劲之时,来了一辆马车,在我们跟前停了下来,德兰士瓦移民局局长切姆尼先生(Mr. Chamney)和一名警官从车上下来。二人把我带到一旁,其中一人说道:“你被逮捕了。”
就这样,我四天之内第三次被捕。
“这些人怎么办?”我问他们。
“我们自有安排。”对方答道。
我就没再说什么,只是请波拉克接手负责,和大家同行。警官只让我告诉大家我被捕了。我还想多叮嘱几句,让大家保持平静什么的,他就打断我说:“你已经是名犯人了,废话少说。”
我当然清楚自己的身份,他也没必要这样吧。(P.466)打断我后,那位警官就命令车夫全速出发。不一会工夫,整支队伍就在我的眼帘中消失了。
那位警官明知眼下局面由我掌控,只有我才能保证大家不动手,要知道在这片荒凉的大草原上他可是只身面对两千多印度人啊。他也明知哪怕只是递给我一纸逮捕令,我也会束手就擒。既然如此,根本犯不着提醒我是阶下囚。他要是能让我好好叮嘱众人,这不仅是对我们好,也是为了政府好。不过身为警官的他又岂会放过任何发号施令的机会呢?我只能说,比起这位先生,很多警官都更能理解我们。他们知道我们非但不会被逮捕唬住,反而会欢呼雀跃,视之为通往自由的大道。所以他们会给我们适度的自由,感恩戴德地请我们帮他们顺利地迅速完成逮捕任务。在本书中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读者都会看到。
我先被带到格雷林城,再从那儿经巴尔福(Balfour)押往海德堡(Heideberg),并在海德堡住了一晚上。
“朝圣大军”在波拉克的领导下继续前行,途中在格雷林市过夜。(P.467)艾哈迈德·穆罕默德·卡查理亚先生和阿玛德·巴亚特先生(Sheth Amad Bhayat)已在那儿等着大伙儿。他们刚刚获悉政府已做好抓捕全体行军者的安排。因此波拉克认为,全体被捕后就不再需要他负责领导工作,他还是可以赶去德班搭船前往印度,迟了一天也无妨。但神另有安排。10号上午9点左右,“朝圣大军”抵达巴尔福;三辆专列已在车站候着,要把他们抓起来,然后遣送到纳塔尔。在车站众人有些失控。他们要求政府把我叫来,如果我建议他们束手就擒乖乖上车,他们自会照办无误。这种态度可不对。如不更正,就会破坏整个计划,运动也会受挫。众人想进监狱要我何用?战士们不应要求自己选出将领,更不应坚持自己只听某位将领的指令。移民局局长切姆尼先生请波拉克先生和卡查理亚先生协助他完成逮捕工作。这几位朋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向众人说明情况。他们告诉大家,此行目的就是入狱,所以大家应该感谢政府准备把他们抓起来。只有这样非暴力抵抗者才能展现自己的品质,(P.468)才能让斗争获得最后的胜利。大家一定要认识到其他任何做法我都不会同意的。众人最终被说服了,全都平静地上了车。
另一厢,我又一次被拽到法官面前。因为不知道离开大部队后的情形,我再次申请取保候审。我说前两次法院都批准了,而且我们离终点也没多远了。所以我要求政府把我们全抓起来,不然就让我把大家安全送到托尔斯泰农场。法官没有答应我的要求,但答应会即时向政府转达。这次抓我的逮捕令由敦提(Dundee)发出,我将在那儿受审,主要罪名是怂恿劳工离开纳塔尔省。于是在众人被捕同日,我也被用火车押往敦提。
在巴尔福,当局不仅没有逮捕波拉克先生,还感谢他所提供的协助。切姆尼先生甚至告诉他,政府根本就不打算逮捕他。但这不过是切姆尼先生的个人意见,或是他对政府看法的揣测而已。事实上,政府随时都可能改主意。果然,最后政府还是决定,(P.469)不能让波拉克先生去印度,而要把他和为印度人最卖力出面的卡伦巴赫先生一道抓起来。结果,波拉克先生在查尔斯镇等过路车的时候被捕,卡伦巴赫先生也被抓了起来。这两位朋友都被关进沃克斯鲁斯特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