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在《产品炼金术》方法论基础上的精炼化:将“魅力”作为一个核心的购买驱动力,考察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产品智造新方法。
正如我们在前六章所阐述的,在中国进入相对物质丰裕社会、市场进入移动互联网“三个世界”的大背景下,驱动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驱动力,不再是广告洗脑加渠道门槛形成的“硬卖”(即消费者没有选择权,或者他择成本过高而放弃),这些依靠资金占用资源的土豪级营销,以及压上全部资源的赌博式营销,已经不能再控制得住消费者。
未来的消费者,有更多渠道、更低转换成本、更便捷手段,选择自己认可、喜欢的产品。也就是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主权不再是一个理想,而是现实。
如此的现实,企业要怎么做呢?
无论是巨型企业、领导品牌、或是创业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说,都站在同一起跑点上。创立三年的小米敢与格力豪赌十亿元,三年销售额超过现在千亿规模的格力,创立两年的三只松鼠成为炒货行业前五位品牌,甚至充满争议的雕爷牛腩、黄太吉烧饼、泡否情趣用品等,这些新产品为什么能短时间成为超越行业内的传统企业?
我们认为核心是两个字:魅力。
这个魅力并不来自领导地位、背景、权威、广告轰炸等,而是来自核心产品,包括围绕产品建立的独有的商业模式(高效率的销售模式、低阻抗力的盈利模式),也就是将魅力产品、隐销、套利精巧结合的商业模式。
为什么要魅力、隐销、套利需要三结合?在产业边界融合的大背景下,很多产品的魅力其实来自套利的设计,如小米手机为什么可以将硬件价格压到成本线附近,从而使产品具备高性价比,小米3要是定价与其设计原型LG巧克力、诺基亚Lumia1020一样的定价,还有魅力吗?
小米3与诺基亚Lumia1020,LG巧克力在产品设计上的血缘关系
小米3
诺基亚Lumia1020
LG巧克力
小米与诺基亚Lumia1020价格性能对比
价格: 4299元(最低) 1999元(官方)
只有打破产品、销售、盈利等各自为政的概念框框,才能从产品是一个系统的角度,全面、完整地洞察产品与消费者(或顾客)之间的关系,找到最能让消费者认同、同时可以超越竞争对手的“产品之尖”:凝聚在产品(含服务产品)之上的“魅力”。
也就是回到商业基本点(Back to basic):搞清楚魅力产品如何吸引顾客购买、持续购买、失去价格敏感性、乐意炫耀推荐。
这就是顾客滚雪球,魅力产品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