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张期的“所有权”规划

(一)控制借款

企业在高速成长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非常大。这阶段企业主所烦恼的是如何利用“投融资”来筹措更多的资金让企业成长,这时候对“资本与负债比率”的管控尤为重要。最理想的“资本负债率”为7:3,但是很多企业主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推动下,往往使“资本负债率”达到2:8甚至更离谱的危险状况。只要市场或经营上有什么闪失,企业就会面临资金短缺的状况。最近几年所发生的企业倒闭问题如“康俊、一丁”就是明显的案例。

“一丁”案例:

“一丁”在快速发展期间,因名气越来越大,不但受到政府重视,还获得银行贷款支持。银行说:“你生意做得那么好,我给你贷款吧,没事,多贷点”,厂商说:“你生意做那么好,我给你授信吧,一亿元够不够,给你三亿元吧!”“一丁”就是在这种没有“自控”的情况下把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拉得很高,进而走向倒闭的路途。

(二)股权扩充

如果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于引进资本的方式,那么一般可通过“定向增资”或是将个人名下的股权出让后,再把资金借给企业赚取利息。

在出让名下的股权时,需要规划整个交易的时间点和估值,即如何增加“税后”所得?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的收益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实际转让额度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

李xx是三年前回国的海归,创立了“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研发和生产疫苗。因所掌握的科技先进,创业2年后就获得不错的成长,需要大笔的资金来发展事业。去年,一家风投公司看中他们的项目,李xx很快就决定把他名下30% 的股权以2700万元人民币卖给这家风投公司,也就是说“A公司”估值是9000万元人民币。

在完成交易后,李xx获得税务所的课税通知,需缴纳480万(20%(30%(9000 - 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李xx在交易前有个“国际节税筹划”,先将股权以较低的价格(净值)转让到一个低税率或对股权转让收益不征税的地方,然后再以市场价转让给风投公司,就可以将税费降低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