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IP的人格化

内容与IP的关系是什么?内容传播引爆后,就是IP。

在IP引爆前,内容的持续分享可以一直做。在IP引爆后,IP成为社交货币,是社交谈论的话题。

内容要有分享性,IP要有话题性。

Papi酱引爆前一直在做视频,有人点赞,有人传播。直到Papi酱一夜引爆,成为IP,人们开始谈论她。

从分享的内容,到成为谈论的话题。这是传播质的变化。当然,载体都是社交平台。

从受众角度,受众先感受到内容,再抽象出IP;从内部角度,先设计IP调性,再生产传播内容。

IP的调性与内容是协同的、统一的。甚至可以说,IP不过是内容的标签化。

然而,内容是分享的,IP话题是谈论的,两者又不同。

分享内容,情绪性是最大公约数;作为谈论话题,人格化是最大公约数。

IP为什么要求是人格化的?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品牌专家苗庆显说:“IP人格化,其生理学的基础就是人们更加容易记忆人物形象,对人物化的事物更加容易接受。比较典型的比如米其林轮胎先生,跟消费者有深度的沟通和互动,万宝路的牛仔以形象取胜,沟通程度上浅一些。

吴声在《新特种爆发》中说:“差异化是物理性或中性的表达,个性则是人格或人格化的表达。所以说起营销定位的差异化,更倾向于是物化的产品生产与供应。而说到品牌定位个性化,则是物的人格化再生产与供应。个性化是人格化的基础,所谓个性化就是赋予物品以人为中心的情感与价值创造。”

上述说法都有道理,但显然不具备完全的说服力。我们可以从目前的超级IP中发现规律。

第一,目前的超级IP多数就是个性鲜明的人。

无论是不在公众场合露面的任正非,还是经常露面的马云、“董小姐”,甚至是Papi酱,都是个性鲜明,语不惊人誓不休,表达方式独特,用赵强老师的话说就是“特立独行”。所以,在IP矩阵中,老板是最大的IP是一条金律。

一些相对理性的IP,比如讲话相对专业的陶石泉(江小白创始人)、杜中兵(巴奴毛肚火锅创始人),他们就只能称为B端 IP,影响相对专业的人士。

第二,IP是场景人物“具象的抽象”。

无论内容分享还是谈论IP,对标的不是产品,是场景。产品差异化是物理性的,但场景的人则是有个性的。比如江小白的“四小场景”,就是对标于有个性的“90后”。

把“90后”的个性抽象出来,形成“具象的抽象”。说它具象,是因为它对标“90后”;说它抽象,是因为它不对标某个具体的人。

以场景为背景,就会看到鲜活的人。在场景中消费,就会对基于场景的IP人格化有感。

第三,人的天性容易接受动漫化、夸张的形象。

儿童接受的形象有时代表着人的天性,因为儿童受到后天教育较少。受欢迎的动漫形象都是夸张的、戏剧性的,甚至是反叛的。

人格化不是还原成真实的人,而是抽象的人、戏剧性的人,甚至与现实中的人有反差的人物形象。

第四,仅有人格化形象还不够,还要有持续话题性。

第五,人格化形象要有配套的识别与表达系统。

丁丁老师提出IP的表达系统包括:标志化的风格、标志化的标签、标志化的梗、标志化的表情包、标志化的传播平台。

赵强老师也提出“特立独行,哗众取宠”,当然这句话要中性理解。

第六,人格化形象要与场景、产品有强相关关系。

所有IP最终要能够转化为商业,虽然IP的内容、话题本身要尽量与商业拉开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