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5年),电力部利用联合办电、集资办电方式,解决电力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对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

第二阶段(1987—2002年),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因网制宜”的发展方针,将电力联合公司改组为电力集团公司,组建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

第三阶段(2002-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进一步推进电力管理体制、厂网分开、电价机制的改革。同时将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发电集团,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厂网分开基本完成,打破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的体制。

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2015年国务院颁布电改9号文,标志着新一轮电改开始,其中电力市场改革落地实践,输配电价、售电侧开放,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远期建立现货市场等改革成为热点。

总而言之,随着电力体制越来越市场化,电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加快,电价制度更加灵活、更注重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电力企业的转型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