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是社群的首要功能

既然社群是社交结构的线上迁移,社交就是社群的首要职能。

一般来说,社群有四类:

一是工作圈,与职业圈子重叠;

二是亲情圈,用于家庭亲友交流;

三是朋友圈,与生活半径重叠;

四是职能圈,用于特定目的,比如微商。

上述四类社群,前三类相对简单,目的比较单纯,就是线下社交结构在线上的再现。比较复杂的是职能圈,它是传统社交圈子的扩大、延伸,这类社群是“半熟人”的天下,在微信朋友圈,这类占比较大。

没有社交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背书,商业就有障碍。所以,在第四类客户群中,如何创造社交属性是个问题。比如,有的社群成为“丢链接”的地方,没人发言,没人聊天。这样的社群就丧失了社交属性,没有商业价值了。

美国罗格斯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社交网站分为两派:

一派是informer,即信息分享者,偏爱分享社会新闻、知识干货等,用户约占20%。

另一派是meformer,即自我信息者,内容多是与本人生活、情绪、感情等高度关联的内容,约占80%。

喜欢在社交网站上随时发布你的生活状态,抓住一切机会跟那里的朋友分享想法、情绪和感情,那么就是个meformer(自我信息者)。

如果更愿意在社交网站上贴一些新闻网站的链接,喜欢跟朋友们互动交流,而且还拥有一个追随你的小团体,那么你就是个informer(信息分享者)。 

第一类社群,informer,我称为价值群;第二类社群,meformer,我称之为活跃群。

两类社群,适用的对象不同,都是社交方式,无所谓好坏。一种是有专业倾向的社交,另一种是社会化的社交。

社群的传播功能

有社交属性,就有商业传播功能。

当然,商业传播有不同的形式。有的赤裸裸,有的包装得很好。

江小白的创始人陶石泉曾说,当传播与商业发生矛盾时,宁可牺牲商业。这说明传播不是商业本身,但传播会衍生商业。

商业在社群上不一定有传播性,但只要传播性,一定衍生商业。

社群一般不传播功能,比如某产品有多好,这类“硬广”性质的传播,确实不适合。但当商业包装得有趣、好玩时,传播还是会发生的。

当商业传播与生活、情感、情绪、娱乐等相关,有社交和传播双重属性时,传播是自然而然的事。

这就是以社交形式表现的商业,或者说经过商业包装的社交。

社群传播,单个的社群商业价值有限,当众多社群同频共振,形成交叉覆盖时,就会产生商业价值。

单纯的社群传播,传播势能并不大。当通过社群打通三度空间(线下、社群、网络空间)时,形成三度空间的传播联动,社群商业传播的价值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