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宗教文化的特点,特别是古代宗教思想方面的特点,是否具有超越时间限制的普遍意义呢?这是二十世纪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中华民族信仰或信念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印度佛教进入中国以后,逐渐走上了中国化的道路。他们学习儒家、道家道教的思想,发展出自己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比如,中国佛教学者提出人人都有佛性的佛性论思想,提出人人都可以成佛的佛心论思想等,都是印度佛教思想中没有的内容;他们还尊重、接受或参与祭天、祭孔、祭祖等礼仪,接受忠、孝等儒家观念,使自己在宗教思想内容、宗教礼仪形式等方面,都中国化,具有中国文化特色,从而为佛教在中国广泛传播,扎下根来,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基础。
佛教中国化,除了受到中国固有思想文化的影响,当然有佛教自身内在的原因。当时佛教思想自身还不成熟,还没有定型,所以,当它进入中国时,佛教思想内部存在可以进行思想突破和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因素。尽管如此,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模式,是否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呢?这是令人饶有兴味的问题。如果佛教中国化能够称为一种宗教异文化传播的成功模式,对于外来宗教在中国的本地化等,是否具有借鉴价值呢?这些问题,值得研究。
唐代以来,天主教就以“景教”名义传入中国,在当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元朝是基督宗教传入中国的第二个较有影响的时期,也里可温教曾经在上层社会盛行一时。明朝末年,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天主教传教士,掀起基督宗教传入中国的第一个高潮。利玛窦主动适应中国儒家文化,他自己身穿儒服,学习汉语,以基督宗教思想解读儒家经典,对不违背基督宗教根本信仰的生活习俗,采取宽容态度。利玛窦使天主教中国化的举动,极大地推动了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但利玛窦去世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天主教在内容、形式等方面中国化的限度,究竟在哪里呢?这是一个问题。传教士们围绕中国天主教徒是否参加对孔子和祖先的崇拜,对天的祭祀,以及关于天主的名称及内涵等问题,进行了国际性争论。争论持续了百多年。1645年,罗马教皇发布一项命令,禁止中国天主教徒参加祭天、祭孔、祭祖等中国传统礼仪活动。与此相应,大清朝庭则下令禁止天主教在中国传播。这就是基督宗教在中国传播过程中出现的著名的“礼仪之争”事件。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的天主教徒才以尊重本地文化礼仪的形式,被允许参加祭孔、祭祖等活动,但必须明确意识到,祖先神、孔子等,均不能被认为是神。
这说明,中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华夏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共同体。外来宗教要在中国生存和发展,为中国人所欣赏、为中国文化所接纳,必须中国化。在中国化过程中,外来宗教如果不慎重处理好与中国固有文化的关系,对中国宗教文化的特点缺乏准确认识和把握,则其中国化或在中国的本地化将遭遇困难,在中国的传播也将受到限制。这是历史的教训,值得后人深思和借鉴。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必须坚持外来宗教中国化的发展大方向,也必须充分重视中国古代宗教文化的特点在外来宗教中国化中的作用。
外来宗教中国化的程度有深浅。即是说,外来宗教进入中国以后,和中国固有的宗教文化相结合,变成“中国”宗教的程度,有深有浅。浅层次的中国化主要指宗教教职人员、信众变成中国人,宗教经籍著述和出版、教义的表达和阐发运用汉语进行,宗教礼仪制度和中国礼仪制度结合,宗教教职人员参与中国政治、经济、礼仪制度等活动,承认其宗教文化积极价值。外来宗教深层次的中国化则指外来宗教和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制度、风俗等全面深入融合,针对和解决中国人的精神家园问题,宗教教义要有中国化表述,宗教性质、关系、功能、作用有中国化展示,宗教精神有中国化呈现,外来宗教完全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备中国宗教文化的特点。人文的、理性的因素应不断增长,中道思维应成为基本宗教思维,克服独断、独尊思路,无条件摒弃极端思想。外来宗教教职人员应主动全面深入参与中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礼法制度建设活动,遵守、创立和维护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礼法制度。外来宗教中国化的限度,一方面受制于外来宗教本身的特质和宗教精神,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中国”文化的特质和文化精神。前者限制了外来宗教中国化的程度和范围,后者提供了外来宗教中国化的土壤,指明了外来宗教中国化的方向。
就基督宗教中国化而言,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唐代景教、明末天主教、改革开放以后的基督宗教传播几个黄金时段。从中国人对基督宗教的理解视角看,景教可谓“以佛老释耶”,明末以后偏重于“以儒释耶”,20世纪末又走向“以生存经验释耶”671的诠释思路。这些都表明,基督宗教传入中国虽然已经一千多年,但它的中国化历程,显然尚处于佛教中国化过程中曾经出现的“格义”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接受者往往以自己的文化经验来理解异文化的经验,其中难免曲解甚至误解。要达到准确理解基督教思想这个基本目标,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应该如何着手进行基督宗教中国化的工作?这个问题的严峻性,并不在于技术操作上的难度,而在于认识上的问题。西方基督宗教思想经过几千年持续不断的发展,已经形成非常成熟的思想体系,并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支持,即使它主观上愿意中国化,也有客观上的限度。它本身的思想经过千锤百炼,已经十分成熟,成了融贯一致的系统,它如何能够有效吸收中国固有的宗教思想观念呢?
中国现代化建设落后于西方,中国宗教文化的建设也缺乏像西方基督教曾获得的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就的有力支持,但中国古代文化历史悠久,经过长期的发展,也可以说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思想体系,形成了几乎定型的古代宗教文化特点、古代宗教思想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化的宗教化,也有其固有的文化限度。即使在贫穷落后的二十世纪,处于弱势一方的中国文化,在学习西方时,也有极强的民族文化主体性。国人不约而同,竭力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民主、工商业、管理、哲学、艺术、语言等,几乎什么都学,“全盘”西化,但就是不学习西方的宗教。学习西方文化中的什么内容,这是整个民族的价值选择,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表现;而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内涵,显然与古代中国宗教文化特点、古代中国宗教思想特点在近现代的表现有关。中国古代文化的特点,特别是古代中国宗教文化、宗教思想的特点,也许就是中国文化宗教化限度的标志之一。
中国儒教文明,和西方基督宗教文明,从文化形态上看,可以说都是非常成熟的文明形态。在文化精神命脉层次上彼此交流,本就难于操作,有一定难度;至于让成熟的一方向成熟的另一方虚心学习,取长补短,就更有难度了。而文化精神命脉层次的交流和学习,比起表象、实用的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等的交流和学习,对于文化的质的转化和发展,无疑有更深远的影响。
这种难度,可以说就是外来宗教中国化存在着一定限度的表现,也是中国文化宗教化存在着一定限度的表现。比如,1900年左右,许多西方传教士都要为“基督和文明”来占领中国,以便将中国人变得“更干净、更幸福、更像上帝”。结果怎么样呢?他们或多或少都被中国“占领”了。一位美国观察家在1919年这样描写传教士到中国以后的“转变”:“他本是去改变东方的,但回来时却是一个被改变了的自己。……远东对传教士的改变使他不仅是一个传教士,而且是一个国际主义者,是居住在地球上两大文明之间的中间人。”672
外来宗教原本想化中国,结果反而为中国所化。落后民族军事征服了先进民族,但在文化上却被征服。这类历史故事在中华文明史上反复上演。兼容并包的强大中国文化,以中道思维为核心的人文的、理性的中国文化信念系统,在漫长历史上曾经多次展示了顽强生命力,世界性包容力,普遍必然的解释力,以及融合诸家、化人为己的同化力。中国文化中的普世因素、世界价值就这样不断凝练、积淀,内容越来越充实和丰富。